本文摘要:專利轉讓和專利申請一樣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夠發揮同樣的效用,那么 專利轉讓要不要簽合同 ?肯定是需要的,專利技術轉讓合同,是指一定的法律主體之間就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或者專有技術轉讓而訂立的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合同。 專利技術轉讓合
專利轉讓和專利申請一樣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夠發揮同樣的效用,那么專利轉讓要不要簽合同?肯定是需要的,專利技術轉讓合同,是指一定的法律主體之間就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或者專有技術轉讓而訂立的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合同。
專利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和所訂立的合同。合同如果是通過專利代理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代理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專利權轉讓合同簽訂指南如下:
前言(鑒于條款)
——鑒于轉讓方(姓名或名稱 注:必須與所轉讓的專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專利名稱 注:必須與專利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其專利號(九位)公開號(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公告號(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請日 ,授權日 ,公開日 ,專利權的有效期為 。
——鑒于受讓方(姓名或名稱)對上述專利的了解,希望獲得該專利權。
——鑒于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權轉讓給受讓方。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資料
第二條 交付資料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第三條 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及處置辦法
第四條 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 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第六條 過渡期條款
(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支付。)
以上就是專利轉讓簽訂合同的相關事宜,建議需要專利的人員一定要找正規機構簽訂合同,合同中的每個條款都要認真查看,只有簽訂有效的合同,轉讓的專利才是有效的,可以考慮授權未下證的專利,轉讓更快,下證時間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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