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林業工程師是指在林業科學研究單位、林
林業工程師是指在林業科學研究單位、林場、林業站、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就職的,從事森林培育、森林資源監測、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及林業技術的推廣等工作的工程師。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名稱為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林業副高職稱論文要求有哪些?怎樣評審林業副高職?
推薦閱讀:《木材工業》是國內木材加工行業集科研、生產技術和信息為一體的領先綜合性科技期刊,報道各類木質和非木材人造板的制造工藝及表面裝飾技術;木工膠粘劑; 木材干燥、阻燃、防腐及改性處理;家具生產技術;制材;木工機械設計制造與控制;計算機應用及軟件;節能降耗、三廢治理等木材加工領域最新研發成果、行業政策解析、熱點討論、實用生產技術及行業動態與市場信息。獲獎情況:2002年12月榮獲國家林業局首屆林業科技期刊優秀二等獎;2001年榮獲《CAJ-CD》執行優秀獎。
林業副高職稱論文要求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省級以上科技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具有較高價值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
2、公開出版發行本專業學術、技術著作(譯著)1部(獨著或合著,本人撰寫不少于5萬字)。
林業工程師職稱評審除了論文和著作之外還需要滿足專業技術條件,本文小編給大家做了一些詳細的總結: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省(部)級科技項目或工程項目的參加者。
(二)市(廳)級下達的科技項日或工程項目的主要參加者。
(三)縣級以上林業科技項目或工程項目主持人,或2個項目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四)獨立完成本單位技術性較強的生產項目或科研項目3個項目以上。
(五)撰寫國家、行業、地方,企業技術標準2項以上的主要參加者。
(六)縣級以上營林、森林工業、林產化工生產性項目2項以上的主持者或主要技術負責人。
(七)縣級以上森林保護責任區內森林保護項目的主持者或主要技術負責人。
(八)縣級以上森林資源管理、森林調查、林業專業調查的主持者或主要技術負責人。
(九)市(廳)級以上推廣項目或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2項以上的主要參加者。
本標準條件適用于全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林業、園林及相關工程專業的研究、規劃、設計、生產、加工、技術推廣、咨詢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離退休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林業專業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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