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一號多刊的現象在文學期刊中并不鮮見,其中重災區就是五花八門的增刊和長篇卷。正刊發表高端的文學作品,另辦一份野雞刊專門刊登收費的論文。而中國《期刊出版管理規定》早有明文規定:一個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只能對應出版一種期刊,不得用同一國內統一連
“一號多刊”的現象在文學期刊中并不鮮見,其中重災區就是五花八門的“增刊”和“長篇卷”。正刊發表高端的文學作品,另辦一份“野雞刊”專門刊登收費的論文。而中國《期刊出版管理規定》早有明文規定:“一個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只能對應出版一種期刊,不得用同一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一號多刊”之舉是明令禁止的,我們發表論文怎么避開一號多刊潛規則呢?
推薦閱讀:《中國生物制品學雜志》(月刊)創刊于1988年,是由國家衛生部主管、中華預防醫學會和中國生物技術集團公司長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主辦、為報道我國生物制品研究開發重大成果和國內外最新進展的國內唯一的生物制品專業學術期刊。中國生物制品學雜志投國內核心期刊論文要求《中國生物制品學雜志》內容涵蓋:生物制品和生物技術產品相關領域,如預防醫學、免疫學、微生物學、生物化學、流行病學、臨床醫學等。在選擇來稿時注重學術性、前沿性和實用性。優先報道基金項目及各種基金贊助課題的文章,并適當照顧邊遠地區和基層單位。
避免踏入一號多刊重災區,我們先要弄清這個潛規則是怎么運作的。很多雜志靠“增刊”獲益一般有兩種途徑。其一,刊登收費的作品,這些作品雖質量欠佳,但作者很看重能在主流文學期刊上露臉的機會,所以愿意花一些錢。其二,刊登暢銷作品,這些作品雖在正統文學界眼里分量嫌輕,卻出自暢銷寫手之手,往往只要刊登有這些寫手的作品,當期“增刊”的銷量就會成倍增加,這也能給雜志社帶來一筆不小的收入。
這些“增刊”或者“長篇卷”,除了一些擁有主管部門的“增刊批號”之外,其余“增刊”的刊號與原刊的刊號是一模一樣的,其實也就是“一號多刊”。這種情況有日益嚴重的趨勢。而評職稱或者考研,發表在增刊和長篇卷的論文遠沒有正刊上有力度,大多單位是不承認的。所以我們發表論文要注意分辨。
辨別是不是發表在了增刊、長篇卷上,一般看期刊上的名字就能分辨,如果是增刊,一般會在期刊名字下方注明增刊,你就要注意了,考慮清楚對你評職稱到底有沒有用。如果有單位承認增刊,那增刊加分肯定沒有正刊高的。如果你本意發表正刊論文,最后被發在增刊上了,那你要注意合同是怎么寫的。簽合同前看清合同內容很重要。
到新聞出版總署查期刊號對應的正刊名稱和郵發代號。一號多刊的期刊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郵發代號,即刊號只有一個,而郵發代號有多個。而每一種期刊的郵發代號是不變的(至少在一年中是這樣的),而且是確定的、唯一的。
一號多刊的期刊多不在版權頁標明出版周期。“GB/T 3179--1992科學技術期刊編排格式”中規定:“期刊每期在封底下方式或其他固定位置登載版權標識,其標識內容應包括:.......b.出版周期;......e.出版年、月(半月刊、旬刊、周刊還應標示“日”)......。”一號多刊大多只標注出版年、月、日,不標注出版周期。出版年、月、日和出版周期是不同的,出版年、月、日只是標明期刊中每一冊的出版時間,不能表示期刊的出版頻率。
一號多刊是如今期刊雜志界的普遍現象,屢禁不止,需要我們提高辨識能力,發表論文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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