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近日,青海制定《青海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圍繞健全完善職稱評審全流程管理制度,將職稱評審管理的實施范圍拓展到全體專業技術人才和各類用人單位,職稱申報打破身份、檔案、所有制等限制,非公有制單位和自由職業者評職稱不再無門。 《辦法》明確
近日,青海制定《青海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圍繞健全完善職稱評審全流程管理制度,將職稱評審管理的實施范圍拓展到全體專業技術人才和各類用人單位,職稱申報打破身份、檔案、所有制等限制,非公有制單位和自由職業者評職稱不再“無門”。
《辦法》明確,職稱評價標準注重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專業性、技術性、實踐性、創造性,突出品德表現、創新能力、分類評價,突出評價專業技術人才的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唯帽子傾向,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不將人才稱號、學術頭銜的數量、層次作為人才評價的限制性條件或直接依據。
據悉,民營企業、非公經濟組織、民辦機構、小微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申報評審職稱與全省公立機構、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享有同等待遇。《辦法》明晰人社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評審辦事機構職責劃分,指明職稱評審主體等,避免因工作職責不清造成相互推諉,形成工作風險。同時,簡化流程、減證便民,凡是能夠通過法定證照、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或者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能夠辦理的,不得要求申報人額外提供證明材料,實現職稱評審全流程網上辦理,全面推行職稱電子證書。
為規范監管制度和監管手段,《辦法》明確“怎么監管”。青海實行四公開、雙公示、誠信承諾、倒查追責等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制度。人社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監督檢查,通過質詢、約談、現場觀摩、查閱資料等形式進行抽查、巡查,依據有關問題線索進行倒查、復查,自覺接受監督和審計,確保職稱評審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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