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職稱論文上通訊作者最多不超過三個較好。通訊作者即文章最重要的作者,在論文投稿、修改直至被接受發表的過程中的一切聯絡工作一般由通訊作者負責。通訊作者是課題負責人,承擔課題的經費,設計,文章的書寫和把關以及跟外界聯系。通常一篇論文就是一個通訊作
職稱論文上通訊作者最多不超過三個較好。通訊作者即文章最重要的作者,在論文投稿、修改直至被接受發表的過程中的一切聯絡工作一般由通訊作者負責。通訊作者是課題負責人,承擔課題的經費,設計,文章的書寫和把關以及跟外界聯系。通常一篇論文就是一個通訊作者,但第一作者會是通訊作者嗎?下面小編給大家解讀。
推薦閱讀:《江西煤炭科技》(季刊)創刊于1979年,是由江西省煤炭集團公司,江西省煤炭學會,江西省煤炭經濟研究會,江西省煤炭工業科研所主辦的煤炭工業刊物。重點報道全省煤炭生產建設的新成果、科學管理的新經驗、改革的新成就,報道國內外先進技術,提高煤炭工業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榮獲1992年和1996年獲江西省優秀期刊三等獎。
1、通訊作者(本人指導的研究生為論文第一作者的情況)等同為第一作者。
2、各不同雜志對是否帶2位通訊作者有不同的政策。目前大多不容許2位。不過你在你的文稿中可以寫上兩位。如果雜志不容許,他們會自動選第一通訊作者為通訊作者。你也可以寫信主動提出為什么需要2位作者,也許雜志會接納你的要求。我認為,作為剛剛畢業而在另外單位找到工作的研究生,其研究生期間的論文應以導師為第一通訊作者,征得導師同意后在加目前的老板為第二共同通訊作者(Co-coresspondingauthors)。另外,越來越多的雜志容許或默認共同第一作者(Co-firstauthors)。但雜志通常不鼓勵共同通訊作者和共同第一作者。
3、任何作者都可以帶兩或更多單位,這是國際慣例,因為許多作者身兼不同單位職位或近期改變單位。
4、第一作者的單位順序在中國非常重要。很多單位在晉職評比中只認可第一作者的第一單位。作為剛剛畢業而在外單位找到工作的研究生,在發研究生期間的論文時署第一單位是很頭痛的事情。按理應以學習單位為第一單位,但由于上述國情,很多作者必須要署現工作單位為第一單位才能得到實惠。這時,比較好的處理方法應該是得到原學習導師的同意,作為第一作者署現工作單位為第一單位,但導師為第一通訊作者。本人在香港期間,大陸學生的論文多是以第一作者,其在國內的單位為第一單位發表的。我作為通訊作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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