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寧夏回族自治區普通中小學校、職業中學(中心)、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評職稱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全區統一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職務)等級設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正高級教師。
寧夏回族自治區普通中小學校、職業中學(中心)、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評職稱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全區統一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職務)等級設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正高級教師。
正高級教師:積極探索教育教學規律,在省級及以上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4篇,其中1篇須發表于核心期刊。教育科研部門人員在省級及以上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6篇,其中2篇須發表于核心期刊。
高級教師:積極探索教育教學規律,在省級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3篇;或在省級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另在省級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與本專業(授課)一致的教育教學作品2篇。教育科研部門人員在省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5篇。
一級教師: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1篇;或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與本專業(授課)一致的教育教學作品2篇。教育科研部門人員在省級及以上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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