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改革的重要舉措,是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必然要求。 在當前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新形勢下,構建校企合作的長效機制是校企合作發展的必由之路,也是職業學校生存、發展的內在需求。 我校在當前形勢下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學校與醫院、企業
摘要:“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改革的重要舉措,是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必然要求。 在當前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新形勢下,構建校企合作的長效機制是校企合作發展的必由之路,也是職業學校生存、發展的內在需求。 我校在當前形勢下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學校與醫院、企業合作上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實踐,本文就校院(企)合作的現實意義、長效機制、存在問題等進行闡述。
關鍵詞:職業教育 校院(企)合作長效機制
高職教育以培養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為根本任務,在我國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和高等教育強國的偉大進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過去10年,高等職業教育培養了近千萬高素質技能人才,為加快我國工業化進程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資源,為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做出了積極貢獻。 但是,由于絕大多數高職院校由政府主辦、學校獨立辦學.教學內容脫離生產企業,與企業生產實際有一定差距。 教學實習實訓設備落后于企業生產設備且數量嚴重不足,“雙師”素質教師質量和數量不能滿足企業技術不斷發展的需要,畢業生素質和技能與企業要求還有較大差距。 因此.只有深化校企合作,才能培養出滿足企業需要的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促進高職院校健康發展。
一、 校院(企)合作的現實意義
校院(企)合作教育是一種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的人才培養模式,是學校和用人單位雙方共同參與人才培養的過程,采取課堂教學與醫院(企業)實踐操作技能培訓有機結合的方式來培養并滿足不同用人單位需要的實用型人才。
1.1以技能培訓為核心,體現職業教育訓練特色
職業教育要突出學生的操作技能訓練,堅持以技能為核心。 校院(企)合作可以充分發揮醫院(企業)資源優勢滿足技能訓練的要求。 醫院(企業)為學生提供教學實訓條件,學校依托醫院(企業)培訓教師,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
1.2明確人才需求和培養目標,體現職業教育本質回歸
學校派教師到合作單位調查論證,并聘用用人單位人員一起編寫適合改專業的優質教材,同時按照學生的基礎和接受程度,和你制訂教學計劃。 教師要及時學習新知識、新技術和新的管理理念等,使教學內容和方式與用人單位產業、科技的發展密切結合,使學校的課程設置和專業改革適應社會發展需要。
1.3加強一線學習,提高對新技術的接受能力
學生在學校學到的專業知識很難適應日新月異的時代發展需求,學校進行的基本技能訓練一般以模塊式訓練為主,針對性不強,所用的實訓設備一般滯后于工作單位。 所以了解新知識、新工藝和新技術的要求非常迫切,接觸新設備,使學生的知識結構和技能水平跟上企業技術進步和科技運用的步伐。
二、 校企合作辦學的現狀及分析
2.1松散式低層次的合作形式
雖然我國政府和高職院校都高度重視高職教育的校企合作,從國務院、教育部乃至地方教育部門都積極引導高職院校開展校企合作,但還沒有制定相關配套政策。 國家至今還未出臺企業參與高職教育的法律法規,對積極參與校企合作的企業沒有獎勵機制,對校企合作中企業的利益保護不夠,對拒絕配合高職院校培養人才的企業也沒有懲罰機制。
當前,高職院校與企業的合作大多是松散型、短期、低層次的合作,合作形式多是校企之間簽署沒有多少約束力的“校企合作框架協議”,是否能真正合作下去,很大程度上依靠組織者與企業領導之間的私人感情及人脈關系。 合作形式也限于組成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對專業建設提供咨詢建議,接收學生頂崗實習,捐贈實習設備等,企業沒有真正融入辦學主體。
2.2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積極性不高
大多數企業認為如果實質性地參與高職教育,要投入較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企業沒有明顯的回報,甚至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企業普遍積極性不高。 因此,在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主要是學校為求生存、求發展及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主動向企業尋求合作,而主動尋求與學校合作辦學的企業微乎其微。
2.3高職院校對企業吸引力不強
企業與院校合作,主要是希望獲得學校技術與人才資源支持,院校只有發揮技術優勢,提高服務能力,才能吸引企業參與校企合作。 目前,高職院校大多師資力量緊張,教學任務繁重,無暇顧及技術含量較高的應用技術研究; 加之科研試驗條件有限,科研能力較弱,對企業的產品開發、技術攻關等幫助不大。
三、 高職院校建立校企合作長效機制的思考
高職院校校企合作工作是否取得實效,關鍵在于是否建立一套校企合作的長效機制,通過機制體制建設,明確校企雙方的職責、權力和義務,規范合作雙方的行為,通過機制建設,使校企雙方加強交流,合作共贏,推進深度合作。
3.1強化引導,建立校企合作政府主導機制
在校企合作的過程中,由于院校與企業對校企合作在認識與利益上難于達到完全的統一。 因此推進校企合作的有序發展,不僅需要校企雙方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強化政府在此項工作中的參與程度。 我國政府應加強校企合作工作中的引導職能,建立相關的制定和規定,明確行業企業接收教師、學生實習或為學校提供實訓設備等參與職業教育的優惠政策,并通過減免稅收等優惠措施,對企業承擔職業教育實行以獎代補,鼓勵行業企業舉辦職業教育或參與舉辦職業教育,依托行業企業建立職業院校學生頂崗實習基地和教師培養培訓基地,支持企業解決職業院校學生頂崗實習勞動保障問題,推進校企合作制度化。 通過政府引導作用的充分發揮,從而暢通校企合作渠道,加強學校與企業的協作配合,創新合作方式,完善工作網絡,制定深入推動校企合作的新政策和措施,營造良好的政策支撐環境。
3.2資源共享,建立校企合作人才交流機制
學校和企業是兩種不同的教育環境和教育資源,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就是要整合這兩種不同的資源,促使雙方在人力資源、技術革新、管理與文化層面的互動、滲透。 通過學校與企之間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人才交流, 建立良好的校企運行機制。
校企合作論文范例:校企合作下新型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研究
3.3制度規范,建立校企合作約束保障機制
建立校企合作的保障制度,推進校企合作,需要政府主導、學校主體、企業主動,上去三方聯動的方式,保證校企合作的順利開展。 作為政府來說應盡快出臺促進校企合作的辦學法規,以法律形式約束企業承擔起教育責任和社會責任,明確政府、行業企業和學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職責和權益。 對于學校和企業來說,必須建立一整套的制度體系,從制度層面規范和推進校企合作。 如《校企合作教育協議》、《校企合作共建實訓基地協議》、《“雙師型”教師培養協議》、《兼職教師和企業技術骨干聘任考核辦法》、《醫院(企業)職工繼續教育實施管理辦法》、《頂崗實習管理辦法》、《校企聯合科研開發管理辦法》、《科技成果獎管理辦法》等,從不同角度對校企合作行為進行規范,保證合作雙方各自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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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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