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2017年以來金融工具、收入、租賃等會計準則密集修訂、發布并實施,導致一般企業會計報表項目列示發生較大變化,與之相關的財務分析指標前后不可比。針對此問題,以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9年的會計報表為例進行詳細論述,并提出如下建議:學術
【摘要】2017年以來金融工具、收入、租賃等會計準則密集修訂、發布并實施,導致一般企業會計報表項目列示發生較大變化,與之相關的財務分析指標前后不可比。針對此問題,以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9年的會計報表為例進行詳細論述,并提出如下建議:學術界在進行相關實證研究時要注意指標口徑的調整;某些報表項目進一步披露了明細金額,可以重新開展相應的主題研究;針對會計準則修訂和報表項目的變化,沒有必要重構財務分析體系。
【關鍵詞】會計準則修訂;報表項目變化;財務分析指標;可比性
一、引言
2017年以來,會計準則的修訂、發布與執行非常集中。雖然其他準則沒有實施時間的差異,但有三類準則①是分梯次執行的。對于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國內上市公司自2019年起執行;對于新收入準則,要求國內上市公司自2020年起執行;對于新租賃準則,要求國內上市公司自2021年起執行。
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鐵建”)由于同時在A股和H股上市,比只在內地上市的公司提前執行了這三項準則,即自2018年起就開始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和新收入準則,自2019年起開始執行新租賃準則。這為本文探討新準則的實施對報表項目的影響和財務分析指標前后的可比性提供了契機。余文安排如下:首先回顧2017年以來相關會計準則的修訂情況,然后以中國鐵建2016~2019年的報表為例,逐一列示因準則的修訂所引起的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項目的變化,并討論與之相關的財務指標的可比性問題,最后得出結論并提出建議。
二、2017年以來相關會計準則修訂情況及所引起的報表項目的變化
1.2017年以來相關會計準則的修訂情況。詳細列示了2017年以來相關會計準則的修訂和發布情況。
2.相關會計準則修訂所引起的利潤表項目的變化。中國鐵建2016~2019年合并利潤表的片段,其中標示為斜體的項目是2017年和2018年新出現的。自2017年起,“其他收益”列入營業利潤的計算口徑,用于統計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是從營業外收入中剝離出來的;“資產處置收益”也列入營業利潤的計算口徑,用于統計出于某種目的處置的非流動資產的損益,是從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中剝離出來的;利潤表中的“凈利潤”分裂為“持續經營凈利潤”和“終止經營凈利潤”。
自2018年起,“研發費用”在利潤表中單獨列示,用于統計費用化的研發投入,是從管理費用中剝離出來的;利潤表中“財務費用”之下單獨列示“利息收入”和“利息費用”,后者不含利息資本化的金額;利潤表中的“資產減值損失”不再包括“信用減值損失”,后者單獨披露,包括應收款項及合同資產減值損失和貸款減值損失。
3.相關會計準則修訂所引起的資產負債表項目的變化。
中國鐵建2016~2019年合并資產負債表的片段。在標示為斜體的項目中“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是2019年起新出現的項目,其他均為2018年起新出現的或因執行新準則而需要進行調整的項目。自2018年起,“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轉列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款項融資”指的是承兌人信譽良好、違約可能性極小的銀行承兌匯票;“其他應收款”包括原“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和“應收股利”;“持有至到期投資”轉列為“債權投資”,其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部分單獨列示為“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以攤余成本計量的一年內到期的債權投資則通過“其他流動資產”列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分成“其他債權投資”“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和“其他非流動金融資產”分別列示。
其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其他債權投資”轉列為“其他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由原來的“固定資產”和“固定資產清理”合并而成;“在建工程”則由原來的“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資”合并而成;“使用權資產”指的是承租人持有的租賃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其他應付款”由“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和原“其他應付款”合并而成;“租賃負債”指的是承租人尚未支付的租賃付款額的期末賬面價值,其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部分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中列報;“長期應付款”等于原“長期應付款”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再加上“專項應付款”;企業應根據其履行履約義務與客戶付款之間的關系確認“合同資產”或“合同負債”,且將其中非流動性部分分別確認為“其他非流動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權益工具”指的是永續債,按照財會[2019]2號文的規定需要列入所有者權益的統計口徑。此處需要說明的是,“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與“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在2018年的資產負債表上合并計算,2019年又分開列示了。
三、利潤表中因會計準則修訂導致可比性受影響的財務指標
1.管理費用占比和研發費用占比。中國鐵建2016~2019年的研發投入、管理費用和研發費用。沒有辦法從數據庫中直接找到費用化的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即研發費用占比,從而無法推算出企業之間的科技成果轉化率到底有多大差異。因為高研發強度企業如果科技成果的轉化率很低或轉化周期很長,那么短期內是無法看到其財務績效的顯著提升的。
2.資產減值損失、信用減值損失及對營業利潤的侵蝕程度。
從前文的分析可知,營業利潤率指標在2017年前后不可比,因為自2017年起其他收益和資產處置收益的貢獻均包括在內,剔除以上兩項后的營業利潤率即調整后的營業利潤率在2017年前后是可比的。2016~2018年中國鐵建調整后的營業利潤率呈上升趨勢,從2.88%上升至3.36%,2019年略有下降,降至3.25%,與未調整的營業利潤率的變化趨勢是一致的。
不管營業利潤的統計口徑怎樣變化,凈利潤率始終是前后可比的,2016~2019年總體呈上升趨勢,從2.36%上升至2.72%。除此之外,自2017年起凈利潤之后單獨披露持續經營凈利潤,這給報表分析者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即可以計算持續經營凈利潤占比。該指標越高,代表企業的盈利越有可持續性。當然,中國鐵建的該指標最為理想,達到了100%。
四、資產負債表中因會計準則修訂導致可比性受影響的財務指標
1.商業債權和商業債務的統計口徑及類金融模式獲利能力的度量。
2016~2017年中國鐵建的商業債權等于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預付款項之和,商業債務等于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和預收款項之和。2018~2019年中國鐵建的商業債權要再加上兩項:一是應收款項融資中扣除已貼現或背書的部分;二是合同資產。2018~2019年中國鐵建的商業債務還應再加上合同負債。
因此,中國鐵建商業債權和商業債務的統計口徑在2018年前后是不可比的。從表7還可以看出,中國鐵建的商業債務一直大于商業債權,即凈商業債務為正。2016~2019年中國鐵建商業債務凈額分別為2205.75億元、2368.61億元、1619.48億元和2007.85億元,說明中國鐵建對其上游企業具有較強的議價能力。這也是學術界所界定的類金融盈利模式[1]。
企業通過占有供應鏈中上下游資金所獲取的利息收入通常被列示在財務費用的利息收入中。此外,中國鐵建2016~2019年利息收入對營業利潤的貢獻不菲,達14%~19%。其商業債務凈額回報率同期分別為1.38%、1.44%、1.54%和2.20%,雖呈上升趨勢,但回報率偏低。中國鐵建2016~2019年的總資產回報率分別為2.04%、2.14%、2.28%和2.26%,其總資產回報率之所以如此低,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商業債務凈額回報率低造成的。
2.重資產統計口徑的可比性及輕重資產占比的度量。
由于資產負債表中一直沒有單獨披露固定資產清理且無需披露工程物資項目,因此中國鐵建的重資產在2016~2018年均等于存貨、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之和。自2019年起,重資產需要加上使用權資產。因此,對中國鐵建來說,重資產統計口徑在2019年前后不可比,重資產占比在2019年前后也不可比。中國鐵建2016~2019年資產結構越來越輕,其重資產占比分別為40.96%、38.50%、23.39%和23.78%。2016~2018年呈下降趨勢,且2018年大幅下降。
2019年小幅回升是由租賃被計入使用權資產所導致的,影響為0.53個百分點。對于其他上市公司來說,重資產的統計口徑在2017年前后和2019年前后均不可比。中國鐵建的表內輕資產只包括兩項,即無形資產和商譽。通過查閱其使用權資產附注可知,該項目均是對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機械、運輸設備和其他設備的租賃形成的,沒有對無形資產的租賃。
所以,對中國鐵建來說,輕資產占比一直是可比的,且變化不大,為4.91%~6.04%。很顯然,雖然中國鐵建的資產結構朝著有利的方向變化,越來越輕,但其仍是一家重資產公司。此處的關鍵問題有二:一是自2018年起,固定資產項目包括固定資產清理,而已經進入清理環節的固定資產是不需要參與固定資產周轉率計算的。若參與,勢必導致固定資產被高估而固定資產周轉率被低估的情形。
二是自2019年起,在計算固定資產周轉率時使用權資產是否需要計入?依筆者之見,使用權資產應視同固定資產,因為使用權資產要像固定資產一樣計提折舊和減值準備。通過查閱中國鐵建的使用權資產附注,筆者發現該公司的使用權資產中,最主要的兩項是施工機械和運輸設備,固定資產周轉率指標在2018年前后因固定資產清理的計入而不可比,自2018年起被低估了。中國鐵建的固定資產周轉率在2016~2017年呈上升態勢,說明固定資產周轉加快了。
但2018年該指標下降不能說明其固定資產周轉變慢了,因為自2018年起該指標被低估了。2018~2019年,該指標呈上升態勢,且無論使用權資產是否計入,均呈上升趨勢,說明在此期間中國鐵建的固定資產周轉率確實有所改善,固定資產周轉速度加快。2016~2019年中國鐵建的總資產周轉率總體呈輕微下降趨勢,但其固定資產周轉速度總體較快。由此可見,流動資產周轉速度較慢從而拉低了總資產周轉率。因此,對中國鐵建來說,加速流動資產的周轉是十分必要的。
五、結論與建議
本文以中國鐵建2016~2019年的財務報表為例,詳細地列示了該公司2017年以來執行新修訂會計準則的前后變化,并具體論述了如何解決由此造成的與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相關的財務指標計算時的可比性問題。由于中國鐵建屬于真正的實體經營 企業,金融資產的配置較少,所以在論述金融資產統計口徑的可比性及金融化程度和金融資產回報率的度量時,說服力似乎并不強。但分析思路是普遍適用于其他企業的,尤其是持有大量金融資產的企業。
會計論文投稿刊物:《財會月刊》(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雜志創刊于1980年3月,,由武漢市財政局主辦,是全國三大財會刊物之一,國內統一刊號:42-1290/F,國際標準刊號:1004-0994,郵發代號:財會月刊(上):38—2,財會月刊(下):38—3,財會月刊(合訂):38—200,國外代號:TP4368,國內外公開發行。
基于本文的案例分析,筆者提出如下三點建議:第一,2017~2020年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某些項目的統計口徑不可比,導致某些財務指標前后不可比,學者們在進行相關實證研究的數據處理時要注意調整口徑;否則,下結論時就需要格外謹慎。第二,某些主題研究數據的可獲得性問題得到了解決,如研發費用單獨披露后,諸如研發投入對企業業績和價值的影響研究可以更加深入,建議重新開展這類研究,以發現真正的影響機理和動因。第三,張新民[9]認為,會計準則的修訂導致報表列示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財務分析框架卻沒有任何調整。筆者認為,沒有必要重構財務分析體系。如管理用財務報表的編制曾被竭力倡導過[10,11],但由于其難度較大,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最后也不了了之。筆者建議,依舊可以堅持用比率分析加杜邦模型的基本財務分析架構。
【主要參考文獻】
[1]王冬梅,呂本富.財務供應鏈管理提高企業短期財務績效的實證研究[J].數學的實踐與認識,2010(2):57~66.
[2]干勝道,陳妍村,王文兵.非金融業上市公司過度金融化治理研究[J].財會月刊,2016(34):3~5.
[3]王紅建等.實體企業金融化促進還是抑制了企業創新——基于中國制造業上市公司的經驗研究[J].南開管理評論,2017(1):155~166.
[4]戚聿東,張任之.金融資產配置對企業價值影響的實證研究[J].財貿經濟,2018(5):38~52.
[5]劉姝雯等.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金融化:金融工具還是管理工具?[J].會計研究,2019(9):57~64
作者:王冬梅(副教授),林旭鋒
轉載請注明來自發表學術論文網:http://www.zpfmc.com/jjlw/27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