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下面是兩篇產業結構類論文范文,第一篇論文介紹了產業結構與城市化互動統計,探討了我國東翼、西翼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對廣東產業結構演變與城市化水平差異進行了分析。第二篇論文介紹了產業結構演進及高碳問題,總結了遼寧省經濟發展中的“高碳”問題,并推動
下面是兩篇產業結構類論文范文,第一篇論文介紹了產業結構與城市化互動統計,探討了我國東翼、西翼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對廣東產業結構演變與城市化水平差異進行了分析。第二篇論文介紹了產業結構演進及高碳問題,總結了遼寧省經濟發展中的“高碳”問題,并推動世界各國研發低碳技術。
《產業結構與城市化互動統計》
摘要:產業結構與城市化具有雙向互動關系。改革開放以來,廣東產業結構逐步趨于高級化與合理化,城市化也取得了一定成績。然而,與上海相比,廣東產業結構與城市化較上海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而且區域發展不平衡,東翼要明顯優于西翼與山區。
關鍵詞:產業結構;城市化;統計分析
廣東省地處嶺南,以嶺南東道、廣南東路得名,是中國大陸南端沿海的一個省份。廣東下轄21個省轄市(副省級城市2個,地級市19個),119個縣級行政區(59個市轄區、21個縣級市、36個縣、3個自治縣),劃分為東翼、西翼、山區、珠三角四個區域。2012年,廣東產業結構仍處于“二三一”階段,城市化水平(按非農人口指標計算)也僅為52.17%,與發達國家、中國經濟發展的龍頭—上海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產業結構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廣東城市化進程,影響廣東社會經濟的發展。
因此,研究廣東產業結構與城市化互動,實現產業結構與城市化的良性互動,對于廣東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關于產業結構與城市化的研究,H.錢納里和M.塞爾昆(1975)通過100多個國家的數據回歸分析,得到了城市化水平與工業化水平比較的世界發展型式,他們認為工業化是城市化的根本推動力,隨著工業化的進程推進,城市化將以越來越快于工業化的速度不斷發展著[1]。
Hermelin(2007)通過研究證明了城市以及城市化區域是后工業時期和后現代時期的服務業活動發展和分布的焦點地區[2]。景普秋(2003)從專業化經濟與聚集經濟入手,提出工業化與城市化互動的能量聚合體模型[3]。劉秉鐮和王家庭(2004)認為城市化通過聚集經濟效益降低了空間交易費用,增加了對制造業與服務業產品的需求量,從而帶動了工業化[4]。本文基于廣東省數據,對廣東省產業結構演變與城市化發展狀況進行統計分析。
一、廣東省產業結構演變與城市化發展狀況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做出改革開放的決策,廣東迎來了發展的絕好機遇,社會、經濟等方面開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1979年經濟深圳、珠海經濟特區的建立,進一步改變了廣東經濟發展的格局,工業化、城市化都開始走上軌道。1982年,廣東一、二、三產業產值比重分別為34.76%、39.82%、25.41%,雖然第二產業占據著主導地位,但是第一產業比重過高,第三產業比重偏低。城市化水平(按非農人口統計指標)僅為17.94%。乘著改革開放與經濟特區建設的東風,廣東工業化過程帶動了產業結構調整,至1985年,廣東產業結構在全國率先完成了由原來的“二一三”向“三二一”的大轉變。
二、廣東產業結構演變與城市化互動差異分析—與上海比較分析
通過對1982-2012年產業結構與城市化數據進行考察,1982年上海人均GDP為2864元,大致相當于廣東1990年水平,1982年上海三次產業比重為3.9:74:22.1,城市化水平為61.9,而廣東1990年三次產業比重為24.67:39.50:35.83,城市化水平為23.65,廣東一產比重遠遠高于上海,城市化水平遠遠低于上海;1995年廣東人均GDP為8740元,大概相當于上海1992年水平,與1992年上海相比,廣東三產產值比重和上海相當,但是一產產值比重過高,二產比重過低,城市化水平遠遠低于上海;2012年廣東人均GDP為66082元,大致相當于上海2008年水平,但是廣東城市化水平僅為52.17,低于上海35.33個百分點,三次產業結構為4.99:48.54:46.47,而上海2008年為0.8:43.20:56.00,廣東仍存在一產產值比重過高,二產比重居高不下,三產發展嚴重不足等問題,這導致相同經濟水平下,廣東城市化水平落后上海30多個百分點。
三、廣東產業結構演變與城市化水平差異分析—基于廣東各區域比較分析
按照廣東區域劃分,廣東可以劃分為四個區域:珠三角、東翼、西翼、山區。其中珠三角區域包括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江門、肇慶9個地級市;東翼包括位于廣東省東部沿海的汕頭、潮州、揭陽、汕尾四個地級市,東翼號稱廣東"東大門";西翼指湛江、茂名、陽江三市;山區包括5市,為韶關、梅州、清遠、河源和云浮。珠三角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優勢和良好的政策優勢,集聚了大量的勞動力、資金等生產要素資源,產業結構演變過程明顯優于其他區域。2000-2012年,珠三角第一產業比重由原來的5.77%下降到2012年的2.06%,第一產業產值比重已經達到發達國家水平,二產產值比重從2000年的49.78%下降到2012年的46.22%,二產產值比重明顯高于發達國家,三產產值比重穩步上升,由2000年的44.44%上升到2012年的51.72%,三產產值比重的穩步上升使珠三角在2009年產業結構率先從“二三一”轉變為“三二一”,但是三產產值比重仍然偏低。
珠三角城市化水平也在四大區域中處于絕對領先地位,按非農人口統計,2000年珠三角城市化水平為45.01%,2012年已經突破了70%,達到了72.35%,達到發達國家水平。東翼地區有著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和商貿傳統,是廣東著名的僑鄉。雖然近幾年東翼經濟發展取得了不錯成績,但是與珠三角相比仍具有一定差距。從產業產值比重和城市化角度看,2000年東翼一二三產業產值比重分別為17.2%,46%,36.8%,2012年演變為8.93%、54.90%、36.17%,第二產業占總產值比重大幅上升,第三產業比重基本保持不變,這與東翼地區各級政府致力于大力發展電力工業、電子信息、服裝毛紡生產加工、珠寶首飾加工、食品加工等工業有關。
城市化水平在此期間雖然也得到了一定發展,由2000年的24.99%上升到2012年的53.96%,處在全國平均水平之上,但是由于東翼聚集經濟能力明顯低于珠三角,城市化水平較長三角還有較大差距。西翼和山區在經濟發展水平上大致相當,西翼發展程度稍微高于山區,在產業結構演變與城市化水平上,西翼和山區也表現出大致相同現象。2000年,西翼和山區三次產業所占比重分別為:29.38:37.07:33.55,32.69:35.89:31.42,三次產業產值所占比重均表現出一產產值比重過高,三產產值比重過低現象,城市化水平分別為22.15%,24.79%,低于國家平均水平。到2012年,西翼與山區三次產業產值分別為:19.32:41.03:39.65,16.74:42.40:40.86,城市化水平分別為37.52與31.41,產業結構與城市化狀況并沒有發生明顯改善,整個廣東省產業結構演變與城市化一直呈現出梯度差異狀況。
作者:許邦華 單位:深圳職業技術學院
《產業結構演進及高碳問題》
一、遼寧省碳排放的歷史及與產業結構的關聯
根據IEA的數據,遼寧省1970年的碳強度為每百萬GDP2560噸二氧化碳,1980年為每百萬GDP1943噸二氧化碳,1990年則進一步下降至每百萬GDP1252噸二氧化碳,2002年則進一步降至每百萬GDP605噸二氧化碳。按照他們的預測,這個數據在2015年、2020年和2025年將分別達到每百萬GDP500、436和375噸二氧化碳。之所以呈現這樣一種趨勢,是因為遼寧省的產業結構和產業內結構在改革開放之后都發生了重大變化。農業比例下降,工業雖然依然保持上升的勢頭但是其比重已經開始呈現下降的趨勢,工業之中相對而言低排放的產業有了較大的發展,第三產業乃至第四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在不斷上升。但是這種碳強度不斷下降的趨勢能否最終成為現實,仍然存在相當的不確定性。這主要取決于遼寧省經濟的現實和遼寧省能夠繼續按照低碳經濟的要求調整產業結構。在遼寧省經濟中仍然存在很多阻礙碳排放降低的因素存在。
二、遼寧省經濟發展中的“高碳”問題
(一)遼寧省產業結構的“剛性”導致碳排放居高不下
所謂產業結構調整剛性,可以概括為“產業部門之間及其內部的構成比例及相互關系的調整所呈現的剛性狀態。由于遼寧省的產業結構存在這種剛性的特征,首先,遼寧省的產業結構調整比較緩慢,很多低水平的生產能力長期得不到改善,加劇了污染和碳排放的增多。其次,產業結構剛性的存在又長期壓制能源效率的提高。再次,產業結構的剛性也使得推廣諸如清潔能源、清潔產品以及清潔生產等旨在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努力變得困難。
(二)財稅政策滯后于低碳經濟發展
稅收補貼等手段在內的財政政策和工具是很多國家用以引導和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其中,稅收制度對于消費者和企業的激勵限制作用最為明顯。通過適當的稅制設計,可以淘汰落后產能,引導低碳消費。但是,遼寧省現有的稅制設計顯然在推動低碳經濟發展方面并沒有給與足夠的關注。缺乏專門性的碳稅、碳減排的政策沒有得到財稅制度的有力配合。
(三)遼寧省低碳經濟發展中金融支持不足
相對于外國金融機構,遼寧省以銀行為代表的諸多金融機構對與低碳經濟相關聯的金融活動并沒有表出足夠的熱情。一方面,這是因為國內低碳產品尚未形成足夠規模的市場,而國內的碳交易市場也尚處于發展的初步階段,低碳金融市場也沒有真正形成。另一方面,國內金融機構因為宏觀政策和市場地位等原因,始終保持了較高的利潤率。既然傳統融資投資業務能夠帶來豐厚的回報,低碳金融服務自然對國內金融機構沒有吸引力。
三、基于低碳經濟的產業結構優化對策
低碳經濟的最終必然要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來實現。以產業結構調整升級促低碳經濟發展是遼寧省必經的發展路徑。本文從長期著眼,試圖構建一個完整的、在長期中能夠充分發揮作用并盡可能確保低碳經濟實現的政策體系。
(一)引導消費模式改變,促進低碳消費
首先,應以立法的方式減少高碳消費。其次,綜合使用各種政策手段提高低碳消費。在這方面,財稅政策無疑是最佳選擇之一。例如通過征收某種形式的碳稅、對企業的碳排放行為課以重稅、政府的低碳采購、對消費者的綠色信貸、建立碳信托基金等也是有效的補充性政策措施。再次,建設遼寧省自己的“碳交易市場”。通過市場進行交易,能夠有效地調節碳排放權的價格,利用市場機制在實現既定目標的前提下降低減排成本,拉動低碳消費,并推動世界各國研發低碳技術。
(二)加強對低碳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
在世界各國的低碳交易中,低碳金融都是非常重要的媒介和支撐體系。金融機構在這個市場中所能起到的作用絕不僅僅是提供融資發放貸款,還包括進行金融產品創新,發行發售金融期貨期權、充當市場交易媒介并建立相關市場等等。金融機構與政府相關主管部門也應該適時地推出有關低碳金融的行業標準和信貸政策等指導性和操作性的文件,使低碳金融有法律法規可循,幫助金融機構識別、篩選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兼備的產品、項目或企業。
(三)調整財政政策,加大財稅支持
財稅政策正是有效推動產業結構變化的政策手段。結合遼寧省目前財稅制度的實踐,本文認為有利于低碳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調整方向應該包括:一是調整征稅原則,征稅的時候注重效率和公平兼顧的原則,而且采用逐步推進的方式;二是要開征符合國情要求的碳稅,從便于核算和征收的角度來看,對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法人和個人征收碳稅較為合理。顯然,碳稅的計稅依據應當是經濟主體排放的二氧化碳數量。在實踐中可以通過適當的方式進行折算,這也是很多國家正在使用的計算方法。三是推行低碳導向的財政支出政策,概而言之,這類政策應包括:低碳預算、低碳采購政策、低碳支出政策等。
(四)改革產業政策促進產業結構升級
為了加速遼寧省低碳經濟的發展,筆者認為應該在產業政策的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調整:首先,轉變政府職能、促使產業結構協調;遼寧省產業結構中存在的很多不協調現象,如第二產業比例過高、采掘產業占第二產業比例過高等都源自于政府對這些產業的干預和支持。政府通過這種干預固然獲得了對經濟的巨大影響力,但是也造成了市場的扭曲和效率的損失。其次是增強產業組織中的競爭性,提高市場效率;發展大企業固然有利于獲得規模經濟,但是也會帶來壟斷和效率損失,產業組織政策應該在規模經濟和市場的效率性之間取得平衡,而非過度偏重其中一者。
遼寧省的產業組織政策,應當在產品市場中引入更多的競爭,降低一些大企業壟斷力量以減少低碳技術推廣的阻力;同時積極推動碳交易市場的發展,利用市場機制促進低碳技術的創新和低成本地實現既定減排目標。再次是以產業技術政策促進低碳技術創新。低碳技術創新的主要瓶頸有三方面:資金投入、人才培養和激勵制度,因此產業技術政策應該在這三方面發揮充分的作用。
四、結論
為了實現低碳經濟,遼寧省必須正視所處的發展階段和具體國情,走“低碳發展”的道路,即在發展的過程中逐步實現碳排放的降低,而實現這一目標的最重要也是最根本性的手段就是產業結構的升級與低碳化?傊瑸閷崿F產業結構低碳化,首先是縮短化石、汽車、鋼鐵、交通、化工、建材等高碳產業所引中出來的產業鏈條,把這些產業的上下游產業“低碳化”;其次是降低高碳產業特別是重化工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推進了產業和產品向利潤曲線兩端延伸:向前端延伸,從生態設計入手形式自主知識產權;向后端延伸,形式品牌與銷售網絡,提高核心競爭力,最終使國民經濟的產業結構逐步趨向低碳經濟的標準。
作者:曹永利 劉暢 單位:沈陽廣播電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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