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退耕還林對于風沙區來說,有利于環境改善,所以,本篇 林業職稱論文 重點探討了遼寧風沙區實施退耕還林工程的重要意義,存在的問題,并對對沙區退耕還林及后續森林培育提出了有效建議。《 中國林業產業 》(月刊)創刊于2004年,由國家林業局主管,中國林業產
退耕還林對于風沙區來說,有利于環境改善,所以,本篇林業職稱論文重點探討了遼寧風沙區實施退耕還林工程的重要意義,存在的問題,并對對沙區退耕還林及后續森林培育提出了有效建議。《中國林業產業》(月刊)創刊于2004年,由國家林業局主管,中國林業產業協會、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林業科技信息研究所主辦,國內外公開發行。雜志將為廣大讀者奉獻出更為豐盛的套餐,并對所辟欄目進行適度調整。
摘要文章介紹了遼寧風沙區實施退耕還林工程的意義,闡述了沙區實施退耕還林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
關鍵詞遼寧;風沙區;退耕還林
1遼寧風沙區實施退耕還林工程的重要意義
退耕還林工程是遼寧最重要的林業生態工程之一,自2001年啟動至今,經歷了小范圍試點、大規模推廣、結構性適應性調整和穩步推進、鞏固成果階段。工程區由試點階段的3市4縣,發展到14市65個縣,工程覆蓋了遼寧的833個鄉(鎮),7430個自然村。工程的實施,有力地推動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提高了工程區的生態環境質量,促進了遼寧的生態建設。遼西北風沙區是遼寧省經濟最為落后的地區之一,也是生態建設需求最為迫切的地區。遼寧沙化土地面積為54.96萬hm2,具有明顯沙化趨勢的土地60.66萬hm2,其中約有95.4%分布在遼西北風沙區。區內“三農”問題是遼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沉重包袱,嚴重阻礙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成為遼寧振興老工業基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中不和諧的音符。此外,遼西北風沙區接臨科爾沁沙地,其中彰武縣距離省會沈陽市僅為126km,作為遼寧西北部防沙屏障,所發揮的生態作用不言而喻。據退耕還林效益監測結果顯示,在實施了退耕還林工程5年后,地處遼西北風沙區的彰武縣,年風沙日數由2001年的46d減少到2005年的18d;省會沈陽市2002—2005年的風沙日數分別為22d、12d、19d和5d。風沙危害狀況明顯減輕,輸沙量和土壤風蝕量逐年下降。可見,風沙區實施退耕還林工程對于促進遼西北風沙區生態建設展具有重要的現實與長遠意義。
2存在的問題
在肯定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實施對遼寧省新農村建設和生態條件改善所做出巨大貢獻的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也暴露出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包括:2.1沙區農戶對退耕還林缺乏積極性雖然退耕林分所有權歸屬農戶,但營造的林分都是生態公益林,農戶并沒有實際經營的權限,也就是說農戶退耕還林僅為了換取國家給拿的補貼,對林分管理態度消極。2.2退耕樹種較為單一沙區退耕樹種基本以楊樹為主,僅有少部分大扁杏、山杏等經濟林樹種為輔,存在退耕樹種少,林分結構較為單一的問題,而且部分地區規劃不合理,沒有做到適地適樹,影響退耕林分的群落穩定性。同時,各地區開展退耕還林年限較為集中,林分成熟后會面臨一起更新的局面,恐對生態環境造成負面影響。2.3退耕還林補助標準低以阜新市為例,2001年開始實施退耕還林,補助標準是:生態林分兩輪,共補助16年,前8年2400元•hm-2,后8年1350元•hm-2。經濟發展伴隨著通貨膨脹,到今天這種補助額度都不夠退耕農戶維持基本生活的需求,為了生存和增加收入,農民在間種退耕地之后,會繼續尋求承包荒地,或增大花生種植面積,甚至破壞現有退耕林分,濫墾濫耕。這必然會引起風沙區土地次生退化,違背了實施退耕還林工程的初衷。這些問題的長期累積會引發出新的矛盾,影響退耕還林工程的完成質量和后續發展,嚴重制約著風沙區社會經濟的發展及生態條件的改善,使退耕還林工程提出的“退得下、還得上,穩得住,不反彈”的要求面臨嚴峻考驗。
3對沙區退耕還林及后續森林培育的建議
3.1科學規劃,豐富退耕還林樹種、林分模式在著手退耕還林前,應做好科學規劃。以適地適樹為原則,對退耕地分類利用,從林種配置、林草(農)比例、樹種優選等方面入手,把握生物多樣性原則和生態平衡理論,利用生物種群和類群所構成的生態系統與其環境相互作用,培育混交林、復層林,避免出現大面積純林,實現風沙區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最優化。同時對退耕還林后續形成的不同林分模式進行監測評估,根據林分穩定性、對環境影響及經濟效益等指標,進一步篩選和確定優良生態模式。加強科技支撐與示范作用,逐步在遼西北風沙區推廣建立樹種豐富,林分穩定的退耕模式。
3.2加強管理,提升政策靈活性建立健全管理機構與管理隊伍,實施有效管理,保障退耕還林工程推進和后續發展。對已完成退耕地區做好森林資源調查工作,建立相關檔案,做好后續指導與服務。退耕之前就要考慮到今后林分更新問題,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對同一地區分類、分期進行退耕還林,避免出現一起退耕,一起更新的狀況出現。同時,為了提高農戶對退耕還林的積極性,還可以制定更加靈活的政策,對現有林業生產管理機制進行改革。尋求建立分類補償機制,在符合規劃和管理要求的基礎上,對灌木等退耕林分提高補償額度,在農戶所擁有林分難以產生較高的經濟效益的情況,也有穩定、滿意的收入;降低喬木等可產生較高經濟效益的退耕林分補償額度,但可在政府統一管理下放開經營權,提高退耕農戶對林分的經營自主性。
3.3加強科技支撐,倡導發展綠色產業要想解決退耕還林的根本矛盾問題,調整、轉變沙區產業結構是重點。政府應加大科技支撐力度,對沙區現有落后的產業結構進行轉型升級,提高土地生產力,引導農民發展大棚蔬菜、有機食品等集約、高效的現代化農業。同時,扶持經濟林、苗木生產等占用土地資源少、效益高的綠色產業,提高土地單位面積產出和農戶收入,進而緩解沙區土地生態承載壓力。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也改善了生態環境,實現沙區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相互促進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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