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文中依據2019年10月,水利部出臺了《水利基建項目資金使用與管理稽察問題清單》,詳細解讀了該清單規定的稽察內容和要求。 [關鍵詞]水利基建項目;資金使用;稽察內容 1稽察內容 資金使用與管理稽察主要包括會計基礎工作、資金籌集與到位、資金管理與使
[摘要]文中依據2019年10月,水利部出臺了《水利基建項目資金使用與管理稽察問題清單》,詳細解讀了該清單規定的稽察內容和要求。
[關鍵詞]水利基建項目;資金使用;稽察內容
1稽察內容
資金使用與管理稽察主要包括會計基礎工作、資金籌集與到位、資金管理與使用、專項資金使用、竣工財務決算和績效評價等內容。
1.1會計基礎工作
1)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2)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3)內部管理制度和內控制度制訂與執行。
1.2資金籌措與到位
主要包括財政資金和自籌資金。中央資金和省級資金以財政國庫資金使用指標確認資金到位;地方自籌資金以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如人大通過的預算文件)確認資金到位;投勞折資以實際完成實物投資支出等分析確定;銀行貸款以及PPP等融資項目以實際到賬數確定。
1.3資金使用與管理
1)賬戶管理。項目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經地方財政部門同意開設的賬戶且正常開展賬戶年檢的項目資金賬戶是合規的。2)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只有四種,質保金比例3%,已繳納履約保證金,不再同時扣留質量保證金。3)建設資金使用范圍。重點關注列支不合理建設成本、概算外支出等擠占項目資金行為以及將資金轉移、挪用于其他項目行為。
4)工程價款結算與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綜合考慮項目財政資金預算、建設進度等因素執行。5)建設管理費及代建單位管理費要控制在批復概算標準內,一般不得列支業務招待費,確需要列支的,不得突破建管費的5%。具備或明確實行公務卡結算的費用支出要執行公務卡結算,不得違規大額現金支付等。6)審批管理建設單位管理費、代建管理費等突破概算的,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1.4專項資金使用
水利專項資金包括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安全施工措施、征地移民投資等內容,主要涉及172重大項目。1)水土保持專項資金使用。中央資金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觀、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運轉經費、交通工具和辦公設備購置、樓堂館所建設等支持。縣級可按照從嚴從緊的原則,在中央資金中列支勘測設計、監理、招標、工程驗收等費用,省、市兩級不得提取上述費用。
2)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建設單位應將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納入施工合同,保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進度和資金。3)安全施工措施費使用。重點明確責任主體:一是項目法人責任;二是設計單位責任;三是施工單位責任。4)征地移民建設資金使用。關注重點是否專賬核算;是否存在擠占挪用移民補償資金等等。
1.5竣工財務決算
1)竣工財務決算編制。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類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責任主體由項目法人。竣工財務決算按(SL19-2014)《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規程》編制,或參考《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6]503號)編制。2)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水利審計部門須對建設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即對竣工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和評價,對工程造價進行審核。3)資產交付與結余資金處理。竣工驗收后,及時辦理資產交付使用手續,并按《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處理“轉出投資”“待核銷基建支出”。
1.6績效評價
按照“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財政資金監管新要求,建設單位應按相關規定要求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工作。
2稽察要求
1)熟悉領會問題清單,充實完善清單內容。《問題清單》所列問題是多年稽察總結,是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發生頻率較高的問題,在稽察時,財務專家以《問題清單》為參考,按圖索驥地查找問題,定能提高效率,事半功倍。但財務專家不要教條地使用《問題清單》,畢竟《問題清單》列舉的是普遍性的問題,因項目實施地域不同,建設模式各異,加之建管水平參差不齊,在實際中還會產生特殊問題,需要財務專家能突破《問題清單》已列的問題,充實和完善《問題清單》內容。2)關注財經政策變化,及時更新法規條款。資金使用與管理稽察涉及的法規依據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規章。當前進入社會主義新時代,許多法律法規處于不斷修訂完善中,財務專家要把握法規引用原則并關注財經政策變化:一是上位法優于下位法、專項資金管理規定優于一般性管理規定;二是細研法規的適用范圍,部分法規對大中型水利項目進行了規范,同時要求小型水利項目參照執行,在執行中存在彈性;三是有的部門規章明確要求地方出臺實施細則的,要延伸參考地方出臺的實施細則;四是掌握財經法規更新動態,及時引用最新的法規條款。
3)運用會計職業判斷,準確把握問題分類。《問題清單》所列問題按“一般、較重、嚴重”進行三級分類:對資金安全構成重大影響的作為嚴重問題,其次是較重或一般問題。在實際稽察中,財務專家應根據會計職業判斷,從成本核算、內控制度、資金安全、違紀金額等方面綜合分析,對于偶然性的、無牽連性的個性問題,可適當降低問題分類等級;對于問題本身不是特別嚴重,但從發展趨勢研判,可能會對后續項目實施產生嚴重后果的,宜相應提高問題分類等級。
4)提升財務管理水平,拓展工程專業知識。2019年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發生顛覆性變化,《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廢止,《政府會計制度》實施,同時,水利項目建管模式(如PPP模式)、PMC項目管理承包的推廣,對項目財務管理帶來挑戰和投資控制風險等,財務專家需要不斷學習新知識,提升財務管理水平。此外,財務專家只有拓展工程專業知識、了解水利工程、熟悉工程造價及概預算等相關知識,才能在水利建設項目資金使用與管理中更充分地發揮指導、幫助、提高的作用。5)適應行業監管形勢,全面提高稽察質量。
“水利行業強監管”新形勢落實在稽察工作上,就是要“嚴、實、細、硬”,即紀律嚴明、監管嚴格,作風扎實、問題查實,組織精細、深入仔細,敢于碰硬、處罰強硬。財務專家要努力適應新形勢,全面提高稽察質量,做到問題分類恰如其分,責任主體界定清晰,事實闡述簡單明了,法規引用嚴謹充分,原因分析深入透徹,整改建議切實可行,取證材料精準齊備。同時,責任單位要及時落實問題整改,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問責和處罰力度,樹立稽察工作權威,達到“強監管”的目的。
[參考文獻]
[1]張銳.財政結余資金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探討[J].水利規劃與設計,2018(04):122-123+158.
水利方向論文投稿刊物:《水利規劃與設計》是水利部主管、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主辦的具有前瞻性、科學性、指導性的綜合科技期刊。為水利及農業、林業、國土、城建、環保等相關行業領導、專家、工程技術與科研工作者、大專院校師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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