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政府預算管理是落實民主和法治的重要措施。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國的預算管理體制進行過多次變革,大體上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建立起了現代財政制度,并不斷成熟完善,對我國法治政府建設起到了巨大的推動和支撐作用。現代政府預算制度是一個非常有效
摘要:政府預算管理是落實民主和法治的重要措施。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國的預算管理體制進行過多次變革,大體上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建立起了現代財政制度,并不斷成熟完善,對我國法治政府建設起到了巨大的推動和支撐作用。現代政府預算制度是一個非常有效的對權力的使用進行監督與約束的控制制度。構建更加公開透明、更加有效的預算績效管理與財政問責體制機制體現著我國財政預算制度改革和發展走向。
關鍵詞:預算制度,預算績效,預算法,預算監督
預算是一種對政府和政府官員“非暴力的制度控制方法”。作為一種制度,預算要求民主、公開、透明、績效與問責。我國的政府預算制度肇始于晚清,民國時期有所發展,制定和頒布了一些法律,但是大部分預算制度變革并沒有得到真正的執行。
新中國成立70年來尤其是改革開放40多年以來,我國財政預算制度不斷發展完善,已日趨成熟,對我國法治政府建設起到了巨大的推動和支撐作用。同時也應看到,進入新的時期,我國的社會主要矛盾已發生根本性變化,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財政預算制度改革進一步向前推進。
當前我國預算管理實踐與預算法的原則規定存在著某種制度性沖突(尤其是基層政府的政府預算),需要構建更加公開、透明、績效管理與問責機制更為有效的政府預算制度,以確保政府預算的法定性、預算邊界的清晰性、預算編制的科學性、預算執行的有效性、預算信息的暢通性和預算監督的健全性。我國的《預算法》于1994年3月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經過社會各界20年的討論,終于在20年后完成首次修改。在《預算法》修改過程中,一直存在著“管理法”與“控權法”兩種思路的交鋒。爭論的實質,其實是對《預算法》根本價值、法律定位和作用的不同認識。[1]這是因為過去我國還沒有提出公共財政改革的目標,對預算民主和預算法治也沒有充分的認識,過于強調預算對宏觀調控的作用,而忽視了對政府收支權力的監控功能。[2]在現實中,政府預算是我們落實依法治國的“突破口”,是法治政府建設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
一、預算是整個社會資源配置的主導機制
從全球看,政府預算制度起源于英國,是現代財政管理的核心。從它產生的歷史過程我們能夠看出,13世紀初開始萌芽,最終確立下來是在18世紀末,中間經過了五六百年的時間。它本來是指英國財政大臣向議會報告時裝放財政計劃書的皮囊,后來就專指其內的財政計劃。預算是指一個國家原則上于一個會計年度內以收入與支出為中心所訂立的財政計劃,經立法機構議決而成立,授權并要求政府執行義務的一種制度。政府的預算計劃構成預算執行以及經濟執行的基礎。
預算案是以具體數字來記載政府機關維持其正常運轉和執行各項施政計劃所必需的經費,每一年度實施一次即喪失其效力。所以從本質上來說預算案是一種行政行為,其必須要由立法機構審議通過而具有法律的形式。政府預算是以政治決定為基礎的控制政府經濟活動的制度。它首先決定所有資源在公共部門與民營部門之間分配的比例,即各自的規模,然后再決定被分配在公共部門的資源規模的內部配置,即配置結構。
我們完全可以說,在所有現代市場經濟國家中,預算是整個社會資源配置的主導機制。從財政和預算的關系來看,財政和預算具有同一性。政府預算制度包括財政收入、支出及公有財產以及民主控制問題。在實定法上則是以立法機構審查預算的方式進行形式上的財政民主機制。
立法機構對政府財政行為的監督主要包括:預算的編制和預算的審議、預算執行進度的監督、預算執行的審計監督以及議會審議決算。從根本上說,經過國家立法機構審議的預算,是用于解決政府和人民的財產關系問題,從而可以保護人民的財產權利。這是一個國家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憲法關系。①
二、新中國成立前
我國政府預算制度初步發展在我國文獻記載中,“預算”這個詞出現得很早。只是其本來意義是預先計算,現代意義上的“預算”出現、使用是到了1895年。這是由被譽為“近代中國走向世界第一人”的黃遵憲先生從日本學習、借鑒來的。在很多財政學者眼中,嚴格意義上的預算還是近代的事。
(一)晚清的政府預算情況
西學東漸活動深刻地影響著晚清制度的興替,財政制度變動尤為顯著。時人熱衷于翻譯介紹西方財政學原理,同時新政時期政府又著力效仿近代西方預算制度,幾乎要將自身財政舊制基盤連根拔起、棄之一邊。當然,西方的財政預算制度知識體系被晚清國人認知并接納有一個較長的過程;其呈現出由零星介紹到大規模傳播、由片言只語的格義附會到學理體系的準確認知的特征。隨著財政預算知識的大規模學習和引進,國內有部分省份率先主動變革舊式理財習慣,講求新式理財制度,在形式上仿照預算做法,以挽救其所出現的財政困境。[3]
清末中央政府開始整理財政事宜,積極籌辦預算工作。中央政府1907年頒布了《清理財政章程》,規定在戶部之下設清理財政處;其職責之一為審核中央與地方的預、決算報告,匯編全國的政府預算。[4]晚清的政府預算制度呈現出如下特點:第一,預算編制與會計報表方面進步顯著;第二,對普通公眾試行預算公開制度;第三,中央政府加強對預算監督和檢查,并且要求把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5]
我國的政府預算制度發端于晚清。1911年的預算案,標志著我國第一次有了制約皇室財權的制度。我們知道近現代意義上的預算早已超出了傳統政府理財的范式,它是與現代國家建構緊密相連的。其不僅與國家的權力結構配置相關聯,也與國家政治經濟生活公共性相關聯,更決定著國家的長治久安以及現代國家建構的進程。[6]
(二)民國時期的政府預算情況
北洋政府于1914年5月1日公布了《中華民國約法》。其第57條規定:“國家歲入歲出之決算,每年經審計院審定后,由大總統提出報告書于立法院。”這是中華民族數千年來第一次將審計權力列入根本大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歷史意義。
三、新中國成立70年來
我國預算管理制度的演進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國的預算管理體制進行過多次變革?偟膩砜,大體上經歷了傳統計劃經濟時期的“統收統支”和改革開放以來的“放權包干”以及分稅制與公共財政時期等發展過程。
四、我國政府預算制度的改革發展走向
遵循現代政府預算原則的國家,一定具備兩個顯著的標志。第一是財政必須統一。政府的財政收支最后統到一本賬里,而不是有兩本賬、三本賬,甚至更多本賬。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政府預算是全面的、統一的、準確的、嚴密的以及有時效的;第二是預算的監督。立法機構能夠監督政府的財政收支,保證預算是依財政年度制定的、公開透明的、清楚的、事先批準的以及事后有約束力的。
參考文獻:
[1]尹中卿.新預算法的十大亮點[J].中國人大,2014(23):40-44.
[2]施正文.預算法修改:“管理法”轉向“控權法”[N].法制日報,2014-05-02(4).
[3]劉增合.西方預算制度與清季財政改制[J].歷史研究,2009(2):82-105+191.
預算方向論文范文閱讀:優化科學研究資金和預算的研究
這篇預算管理工程師論文發表了科研經費預算管理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中國的發展離不開科學的進步,每一次科技發展都會引來社會巨大的變革和進步,所以我們國家非常重視投入大量的科研經費,那么在科研經費的預算管理中存在哪些問題呢?論文探討了科研經費預算管理優化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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