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 要】 討論舞臺燈光與電視燈光的運用特點,基于人眼和攝像機的不同,照度、光比、色彩及燈位等要素的異同。 【關鍵詞】 舞臺燈光;電視燈光;人眼;攝像機;照度;光比;色彩 隨著照明手段的不斷更新,燈光在演出舞臺上通過各種藝術和技術手段,創造出令人震撼
【摘 要】 討論舞臺燈光與電視燈光的運用特點,基于人眼和攝像機的不同,照度、光比、色彩及燈位等要素的異同。
【關鍵詞】 舞臺燈光;電視燈光;人眼;攝像機;照度;光比;色彩
隨著照明手段的不斷更新,燈光在演出舞臺上通過各種藝術和技術手段,創造出令人震撼的藝術效果。筆者早期學習的專業為舞臺燈光設計,從事電視燈光工作二十余年,多年來在工作中對電視節目的的各種類別都有涉足,也做過一些舞臺劇的燈光設計工作,一直行走在舞臺燈光和電視燈光之間,設計思維在兩者之間游走。
舞臺燈光與電視燈光之間有很多共性,也有一些由于各自的出發點不一樣所帶來的設計要求的區別。由于各自服務的主題不同,呈現的介質不同,不能簡單地用舞臺燈光設計的原理去設計電視晚會,也不能用設計電視燈光的方法去做舞臺燈光的設計,如果這樣就必然會出現淮南為橘、淮北為枳的問題。
1 舞臺燈光和電視燈光的共同之處
從整體設計來講,舞臺燈光和電視燈光都是為了滿足演出的基本照明及氣氛的藝術渲染,在細節設計上為景片及人物造型服務。
1.1 布光的基本光位、功能相同
舞臺燈光和電視燈光在布光方面,除了一些特殊舞臺表現需要制作特殊的光效之外,基本的光位是一致的,基本光位有:面光、頂光、逆光、天地排、地逆光、頂逆光、腳光、側光、耳光、流動光。無論是電視燈光還是舞臺燈光,在功能上都是為了照亮造型、烘托氣氛、突出表演。根據不同的節目需求,各個基本光位會有燈具的數量、功率、性能不一樣的布置。
1.2 燈光設備可互通
在設備的使用上,它們基本可以互通。從早期傳統的鹵素鎢絲基礎光源,如聚光燈、天幕燈、筒子燈、成像燈,甚至回光燈,盡管鋪光不勻,它們基本上可以通用;到氣體放電光源的燈具,如電腦聚光燈、電腦染色燈、電腦切割燈、光束燈,也可通用;到現在的LED光源,除了一些光源的顯色性不達標外,其他符合標準的LED聚光燈、LED泛光燈、大功率LED成像燈以及大功率LED電腦燈也都可以互相使用。
例外的是,在專業影視拍攝中,有一部分只屬于影視專業的燈具,如阿萊專業影視系列燈具;在舞臺演出的燈光設計中,切割系列的圖案和染色燈具也只用在舞臺劇里面。
1.3 各創作部門的協作
電視節目錄制和舞臺演出是一個綜合性的藝術體現,需要各個創作部門及燈光內部協調性配合。舞臺演出燈光設計需要和導演、舞臺設計、服裝設計、演員調度、視頻設計、音效設計等部門相互協調配合;而電視燈光除了滿足上述配合之外,還需要和攝像、導播等部門配合,才能給觀眾帶來完整精彩的視聽享受。
2 現場觀演與攝像機拍攝的不同
如果作為觀眾有參加電視節目錄制的體驗,會發現現場燈光暗暗的、平平的,顏色也是淡淡的,但回家在電視里看到的畫面卻清晰、通透、層次感強。而觀看舞臺演出時,舞臺上經常色彩豐富,充滿空間神秘感,以及對意境氛圍的營造,但往往拍攝下來的結果卻是畫面慘不忍睹,人物青面獠牙,舞臺漆黑一片。這是什么原因呢?下面將進行具體分析。
2.1 傳播途徑、觀看介質不同
舞臺演出與電視節目的傳播途徑完全不一樣,受眾觀看介質也不同。舞臺演出是直接服務于觀眾的眼睛,重點在觀眾的現場視覺和現場感,不考慮后期制作如音頻、視頻等方面的因素,只需要突出現場的整體氛圍。而電視播出攝像機代替了人的眼睛,需要以攝像機為載體,加之后期視聽語言的剪輯處理,通過電視機媒介展現給觀眾。
2.2 視覺語言不同
觀眾在觀看舞臺演出時視角相對固定,更多情況下是以一個相對宏觀的角度來觀看,即便是細節的觀察也是在整體范圍的相對比較。而電視節目是通過各個景別的鏡頭的不斷剪接來最終呈現。這樣來講,舞臺燈光設計側重整體性、流暢性和節奏性,在設計時注重宏觀的整體效果,設計手段和處理方式更夸張和極端,一個逆光、一個側光、一個腳光就是一個變化,而且通過這種燈光的變化和處理構成舞臺演出的視聽語言。而電視最重要的是鏡頭的視覺語言,在電視節目中有很多單人或多人的中近景鏡頭,既要展示宏大的場面,也要體現豐富的細節。這就需要燈光處理上既要體現整體宏觀的氣氛,也要保證細節處人物、景物的基礎光和造型光的準確。
2.3 人眼與攝像機的寬容度不同
人眼的感光寬容度比膠片要高很多,而膠片的感光寬容度要比數碼相機的CCD高出很多。人眼的結構復雜,有瞳孔可以控制通光量,有桿狀感光細胞和椎狀感光細胞以適應不同的光強,有亮度調節系統,以適應光強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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