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生態農牧民的養老保障仍然存在大量問題,隨著農牧民養老問題的加劇, 各級政府的民生意識也在不斷的增強,在推進民生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一方面在積極建設互助幸福院, 另一方面也在加大敬老院的建設力度,保障生態農牧移民養老問題。 關鍵詞:社科類職稱論
生態農牧民的養老保障仍然存在大量問題,隨著農牧民養老問題的加劇, 各級政府的民生意識也在不斷的增強,在推進民生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一方面在積極建設互助幸福院, 另一方面也在加大敬老院的建設力度,保障生態農牧移民養老問題。
關鍵詞:社科類職稱論文范文,生態移民;預期收益;養老參保
為治理不斷惡化的草原沙化問題,改善牧民的生存環境和生活質量,從1994年起,中央和自治區政府開始實施牧區生態移民工程,先后將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的農牧民集中遷移至地理條件相對優越的地方進行安置。這些項目的實施有效改善了草原生態和農牧民的生活環境。與此同時,遷移也改變了農牧民傳統的生產、生活方式。
遷移至新區后,青壯年外出就業、隔代居住等一方面降低了世代相傳的家庭養老功能,另一方面移民區空巢、留守老人集中出現,導致生態移民的養老問題開始凸顯。由于牧區生態移民區多處在祖國邊疆,也是少數民族聚居地,所以生態移民的養老問題不僅關乎他們的社會適應,而且也是影響邊疆地區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
事實上,農牧民的養老問題,一直是黨和政府關心的問題,早在1992年內蒙古農牧民養老保險就開始試點,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和完善,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已經在全區全面鋪開,甚至一些旗縣為了實現社會養老保險的全覆蓋,社保部門的工作人員積極進村入戶(包括移民區)宣講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政府補貼、養老金領取等知識。然而,時至2017年上半年入戶調研時發現,仍然有許多生態移民沒有參保,人們不禁要問在新農村牧區養老保險政策已經建立并大力倡導參保的情況下,移民為什么不參保?
一、文獻檢視
在大量關于養老參保主題的研究中,針對民族地區農牧民的文獻并不豐富,其中對農牧民緣何沒有參保的解釋主要集中在制度和文化兩個向度。制度取向的研究認為,新型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在個人繳費標準、集體補助、政府補貼、運行管理、養老金支付、宣傳普及等方面存在諸多不足,影響了農牧民的參保。趙淑輝等認為,養老保險參保門檻高導致許多貧困農牧民無力參保。霍燕指出,養老金遠低于貧困戶低保金是導致農牧民不參保的一個重要原因[2]。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課題組基于鄂爾多斯的實地調研指出,新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在參保范圍、繳費比例和時間、保險基金運營管理、個人賬戶設置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農牧民參保的便利性和積極性[3]。楊雪等指出,農牧民由于居住分散,信息溝通不便,對養老保險政策缺乏了解而未能參保[4]。文化取向的研究側重于從社會觀念角度對農牧民養老不參保現象做出解釋。趙曉輝認為,農牧民的養兒防老思想根深蒂固,倚重家庭養老,對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缺乏信心[5]。韓鵬指出,大多數農牧民處于小生產者境地,不得不關注眼前的短期利益而無力無心投資未來獲益的社會養老保險[6]。
烏云高娃指出,農牧民文化素質普遍不高,對養老保險認識不到位使其持觀望態度[7]。以上研究對農牧民為何不參保的宏觀性、一般性解釋無疑是正確的,但與此同時,制度和文化取向的解釋也有它的局限性,即忽略了農牧民的個體差異而將其化約為一般化的人,這對于解釋在相同制度條件和文化背景下的參保差異是無力的。因此,要對牧區生態移民養老不參保行為進行分析,還必須從微觀的個體及其家庭層面著手。人的行為受到個體利益最大化的驅使,這樣的觀點已經老生常談。
個體以理性方式行事,以圖他們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在斯密看來,自利心是個人行為的驅動力,“我們期待的晚餐非來自屠夫、釀酒師和面包師的恩惠,而是來自他們對自身利益的關切”[8]。奧爾森指出,“有理性的、尋求自我利益的個人不會采取行動以實現他們共同的或集團的利益”[9]。所以對于移民養老不參保行為的認識不能局限于個人行動的外在結構(如制度的、文化的),還應該考慮影響個人行為的自身及其家庭因素。
在我國,家庭成員之間的倫常往往使個體具有強烈的家庭主義傾向,即“在計算成本和收益時以家庭為單位計算,而不是具體計算到家庭內所有成員”[10]。費孝通指出,家是一個具有很大伸縮性的概念[11],這種伸縮性在為個體提供人力、物力、情感等方面支持的同時,也促使個體在做出決策時要考慮家庭其他成員的利益和情感。具體對于生態移民而言,養老是否參保除了受先前提及的制度和文化的因素外,還理應受到自身及家庭層面諸多因素的影響,如年齡、性別、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家庭收支水平、子女數量、居住方式等。為了探究這些因素對養老參保的影響,通過實證數據統計分析是一個可行的方法。
二、數據與方法
1.數據來源本文所用數據來自于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生態移民D社區的問卷調查。D社區是達茂旗委、旗政府所在的百靈廟鎮的8個社區之一,社區共有居民2754戶,其中生態移民戶為2360戶,約占總戶數的86%。2017年1月,筆者對D社區的生態移民戶展開初步調研時發現,遷移至此的移民戶同質性很高,他們全部來自旗下其他各個蘇木鄉鎮,且均為禁牧轉移的牧民,共計6734人。
由于禁牧遷移保留了牧民在草原的居家,D社區的牧區移民常常是草原、社區兩頭跑、兩邊住。2017年5月正式調研時,將近一半的社區移民戶居住在牧區。綜合考慮移民戶同質性強、入住空置率高的特點,入戶調查前先按照D社區的樓幢單元號將所有的移民戶排序,然后利用隨機數表法抽取了150戶居民。為了盡可能保證樣本的隨機性,調查中如遇到無人戶,由本單元的鄰近戶或鄰近單元的移民戶作為替補。調查結束后,共計發放問卷150份,收回有效問卷142份,有效回收率為95%。2.變量測量因變量是生態移民有沒有參加養老保險。
三、研究分析
表1顯示,82位牧區生態移民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約占樣本總數的58%。比較參加養老保險與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的統計數據發現,參加養老保險的生態移民平均年齡接近61歲,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生態移民平均年齡約為49歲,這表明年齡越大的生態移民越有可能參加養老保險。在其他個體層面變量和家庭層面變量上兩組間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
為了探究影響生態移民養老參保的個體、家庭因素,logit回歸模型1表明:年齡每增加1歲,生態移民參加養老保險的概率就會增加1.07倍(exp0.071=1.07);與自評不健康的生態移民相比,自評健康者參加養老保險的概率要高出3.28倍(exp1.189=3.28)。logit回歸模型2顯示,在加入了家庭層面的變量之后,個體層面影響養老參保的變量數量并沒有發生變化,仍然只有年齡、自評健康對生態移民是否參加養老保險具有顯著影響,家庭層面的因素對生態移民養老參保沒有影響。
四、結論、討論與政策建議
基于以上統計數據分析有以下幾點結論:(1)年齡是影響牧區生態移民養老是否參保的重要因素,年齡越大,參加養老保險的可能性越大,這表明農村牧區養老保險在青壯年移民中的覆蓋率較低。
(2)個人健康狀況對移民是否參加養老保險也具有顯著影響,越是自評不健康的生態移民參加養老保險的可能性越低。
(3)家庭經濟收支狀況、子女數量以及居住方式對生態移民養老參保行為沒有顯著影響。理性選擇理論認為,個體行為都是基于自身能夠獲益判斷的理性選擇。從理性人假設出發,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是牧區生態移民基于能夠獲得潛在收益而做出的理性決策,是一種希冀獲得晚年保障的理性選擇。換句話講,牧區生態移民養老是否參保很大程度上與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預期相關,如若參保的受益預期高、時間短,養老參保率就高。因此,年齡越大的生態移民參加養老保險的概率越高,一方面是因為隨著年齡的增大,個人的自我養老能力不斷下降,另一方面是因為年齡越大(接近60歲),他們領取養老金的預期時間就短,而較短的養老金等待支付期無形之中提高了養老保險的可靠性。
第二,要著力提高新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的給付水平。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比,新農村牧區養老保險起步較晚,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也較低。盡管政策設置了若干繳費檔次,但由于牧區生態移民經濟收入不高,大多數人投保的繳費檔次較低,加之地方政府財力有限,相應的補貼標準也較低,移民參保后能領到的養老金較少,對養老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那些青壯年移民在問卷調查中感慨,“就是參加了養老保險,也起不了多大作用”。很多時候并不是他們不了解政策,而是較低的養老保險給付使他們沒有參保的動力。所以,要真正實現養老參保的全覆蓋,應盡力提高養老金給付水平,以相對滿足養老需要的預期收益吸引生態移民參保。
第三,要繼續完善農村牧區醫療保險政策,助力提高生態移民的健康水平。事物是普遍聯系的,健康狀況對牧區生態移民養老參保行為的影響說明,一部分生態移民之所以不參加新農村牧區養老保險,并不一定完全是養老保險政策的不完善所致,而是因為自身健康狀況不佳降低了養老保險的預期支付。可見,健康能夠提高人對生命的預期,生命健在,人對未來生活就越充滿憧憬,倘若健康狀況不佳,對生命與生活的悲觀態度會影響養老參保。社會養老保險在某種程度上實際是對未來生命的投資,盡管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分殊,但健全的醫療保險在促進人的健康水平的同時,也提升了人的生命預期。因此,要提高牧區生態移民的養老參保率,還應該繼續完善醫療保險這個“供給側”。
參考文獻:
[1]趙淑輝,苗海斌.高度重視我區農村牧區留守老人養老保障問題[J].實踐(思想理論版),2012(2).
[2]霍燕.公共服務視角下內蒙古農村牧區養老問題研究[J].北方經濟,2016(6).
[3]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課題組.建立新型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政策建議———從鄂爾多斯市新型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運行情況分析[J].北方經濟,2010(5).
[4]楊雪,楊建林,潘桂英.草場禁牧政策下我國牧區居民多元化養老模式的構建[J].開發研究,2014(3).
[5]趙曉輝,于紅梅.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與制度構建的思路———以通遼市為例[J].內蒙古民族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6).
[6]韓鵬,劉濤.內蒙古農村牧區基本養老保險瓶頸臚敘及成因探究[J].內蒙古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6).
[7]烏云高娃,巴圖.建構與完善內蒙古農村牧區養老保險制度與農牧民脫貧[J].內蒙古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1).
[8]亞當•斯密.國富論[M].唐日松,等,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04:14.
[9]曼瑟爾•奧爾森.集體行動的邏輯[M].陳郁,等,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2.
[10]盛洪.論家庭主義[J].新政治經濟學評論,2008(2).
[11]費孝通.鄉土中國[M].上海: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5:40.
作者:閆金山 單位:內蒙古科技大學文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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