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 要】我國法律法規日益健全,企業的生產經營都離不開法律管理的職能,企業作為市場的細胞,需要嚴格遵守契約規范,才能在市場的競爭中優化資源配置,獲得未來長遠的發展。本文主要分析國有企業法律管理現狀,其主要存在風險意識薄弱、法律管理組織不完善
【摘 要】我國法律法規日益健全,企業的生產經營都離不開法律管理的職能,企業作為市場的“細胞”,需要嚴格遵守“契約規范”,才能在市場的競爭中優化資源配置,獲得未來長遠的發展。本文主要分析國有企業法律管理現狀,其主要存在風險意識薄弱、法律管理組織不完善、法律團隊建設等方面的問題,提出了建設企業法律文化環境、完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立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等措施,旨在提高國有企業法律管理水平,讓企業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關鍵詞】國有企業;法律管理;風險防范
前言
盡管我國目前已經建立起相應的市場經濟體系,但仍處于初級階段,從企業發展角度而言,我國國有企業正處于成長時期,對于市場的把控了解仍然不能與國外知名企業相比,還存在一定的不足。而我國的企業法律管理還存在不足,在WTO全面開放的情況下,國有企業不僅面臨著國內市場的競爭,還有國外企業的競爭,法律風險在逐漸加大,若是想要獲得長久穩定的發展,就需要健全現有的法律管理機制,對國有企業戰略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
一、國有企業法律管理概述
1.國有企業法律管理
在國有企業法律管理中,法律是國有企業的重要經營生產手段。國有企業主要依靠法律管理調節各類經濟關系,為生產經營活動提供相應的保障,國有企業通過依法治企,完善企業管理、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發展、應變、競爭能力,實現提升國有企業經濟利益、推動企業進一步發展的目的。現有的國有企業法律職能,主要包含貫徹落實國家法律、為企業經營活動提供法律意見、咨詢、監管、代表企業進行經濟、行政、民事等方面的訴訟。
2.國有企業法律管理的重要性
2.1保障市場穩定運行
我國的市場經濟是法律經濟,國有企業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才能保證市場的穩定運行,為法治也會為企業的安全發展提供保障。所以,守法經營對于企業而言最有效的保護。企業經營管理及內外關系處理等完全納入到達法治軌道之中,可以讓企業在市場經濟發展中得到有序可靠的保證。通過法律管理,促進企業工作合法合規的開展,為企業的經營決策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見及依據,從法律角度出發論證其可行性,以免企業在生產中出現法律風險。
2.2預防國有企業法律糾紛風險
通常情況下,市場環境復雜多變,國有企業將會面臨眾多交易時間長、專業性強、環節多、主體多、法律涉及多等特點。我國目前的市場經營監督機制還不完善,相關法規也不夠健全,大多數法律法規只能對違規事情作出原則性與一般性規定,操作主體與實施等方面規定并不詳細,具有一定的法律空白,行政執法漏洞較多,甚至有些市場主體惡意違規,將市場秩序擾亂。并且,人們的維權意思在不斷提升,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法律糾紛。國有企業主要以經營創效為主,在企業正產發展時與法律風險控制中“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補救”具有密切的聯系,而法律風險防范重點就在于事前控制,可以有效減少企業的經營風險,預防法律糾紛的出現,只有通過有效的法律管理,提供針對性、前瞻性的法律保障體系,才能避免產生糾紛與損失,保證國有企業應有的合法權益[1]。
2.3幫助國有企業搞好經營
國有企業是市場經濟的重要主體之一,在建立時就面臨了各種或外部或內部的法律風險,但是,若是企業能夠在經營管理過程中,使用合理的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可以大大降低法律風險[2]。法律是國有企業增強自身競爭能力,降低企業風險的有效手段,企業應當充分認識并積極使用法律所賦予的合法權益,將法律糾紛預防工作做好,讓企業的經營受到合規合法的約束,從而有精力與時間投入到管理生產之中,健全經營機制,完善企業管理,不用被眾多的訴訟等法律案件拖累。
二、國有企業法律風險
1.法律風險概念
在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將會選擇不同的競爭戰略,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應當根據戰略需求,從企業供應鏈管理體系中解析,具體是市場的需求、產品研發、生產制造、材料采購等幾方面,對不確定法律因素進行識別,實現企業的法律風險防范[3]。在國有企業生產經營中,法律風險防范具有在法律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義,有效地防范能夠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2.法律風險分類
2.1主觀與客觀法律風險
對于事物或者行為對象具有不同的認識,此種受到人們主觀影響的就是主觀因素,反之則是客觀因素。而在法律風險中,人們對事物不同的認知也可以將其分為主觀法律風險以及客觀法律風險。主觀法律風險,是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對于法律風險具有充足的認識,利用提前防范加強法律管理等方式,促進員工法律思維意識的提升,有效規避法律風險;客觀法律風險,則是已經存在與之相對應的法律法規,管理中具有漏洞,需要按照法律法規行動,不會隨著管理者認知變化的改變而改變。
2.2外部與內部法律風險
還可以通過法律風險來源將其分為內部法律風險與外部法律風險。國有企業的內部法律風險包含了產品定位、財務稅收、市場需求識別、人力資源、勞務糾紛、管理策略等;而外部法律風險包含了競爭對手的競爭風險、政策變化風險、市場需求風險、法律法規變化、市場經營環境等。對于不同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研究,可以促進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
3.法律風險特征
3.1契約性
我國屬于大陸法系國家,在企業法律風險中對于法律法規的觸犯規定,主要是對企業合法行為的判斷,若是在條款中出現違法規定,則會導致法律風險出現,其本質屬于契約關系,當企業進行業務經營時,業務與所在國家法律就會形成一種契約,在契約上的合法行為會受到相應的制約與保護。
3.2強制性
法律本身在實行過程中就帶有一定的強制性,若是企業出現法律風險,就會連帶出一系列法律責任,而法律責任就必然會存在強制性。若是國有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約違法等行為,就會有相應的法律責任出現,一般情況下其有三種程度,即民事責任,如負責賠償、恢復原狀等;行政處罰,如罰款、停產、警告等;刑事責任,如有期徒刑。當企業在面臨法律責任時,企業一般處于不利狀態,不僅會導致經濟利潤的損失,還會對企業的業務運營等造成嚴重的打擊,甚至會出現破產等情況。
推薦閱讀:《中國刑警學院學報》(季刊)創刊于1983年7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主管,中國刑警學院主辦的學術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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