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分類目錄》以及《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相繼出臺,進一步規范了醫療機構內部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的出臺,進一步規范了
摘要:《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分類目錄》以及《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相繼出臺,進一步規范了醫療機構內部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的出臺,進一步規范了醫療廢物的處置方式以及法律責任。我國已經逐漸構建起一套法律體系,極大地推動了醫療廢物科學分類、規范處置的管理進程。
關鍵詞: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理;資源化
1醫療廢物
醫療廢物也被稱之為醫療垃圾,是醫療行業快速發展下的必然產物。由于社會經濟的進步,網絡醫療店鋪的數量也在增多,在為人們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時,也增加了醫療廢物數量,對自然環境構成較大威脅。在我國現有管理條例中,將醫療廢物定義為具有毒性和危害性的廢物。據調查研究可知,醫療廢物中細菌儲量高達Ax1014g/個,其中不乏一些廢物含有高危病毒,如果將其隨意堆放,則會增加環境中細菌、病毒數量,對環境和人體構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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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我國對醫療廢物的可劃分為以下五種:感染性廢物指的是攜帶傳染病毒的醫療廢物,如棉簽、紗布、一次性醫療器械等;病理性廢物多是指人體廢物和動物尸體;損傷性廢物包括手術刀、針頭、玻璃試管等;藥物性廢物多是指過期藥物,如抗生素、青霉素等;化學性廢物,以具有腐蝕性、毒性的廢物為主,像廢氣溫度計和化學劑等。通過對醫療廢物的研究了解可知,這些廢物中含有的病菌較多,危害性較大,如果不能對其實施科學處理,則會破壞生態環境系統,威脅人們的健康和安全。
2醫療廢物處理現狀
醫療廢物的處理對專業性要求相對較高,且由于醫療廢物種類的不同,采用的處理方式也存在較大差異。相比西方發達國家,我國醫療廢物處置行業的發展比較滯后,近幾年隨著醫療廢物帶來危害的增大,才逐漸將醫療廢物處理提上日程,如今,我國醫療廢物處理效果愈發明顯,處理能力不斷提高。處理方式以高壓蒸汽滅菌法、微波處理、熱解焚燒、化學消毒處理等方法為主,不同處理方式對應的醫療廢物種類各不相同,相關人員應結合實際情況科學選擇。
2020年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文件中明確指出,要進一步加強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促使醫療廢物管理逐步朝著法治化方向發展,這意味著我國醫療廢物管理處置邁向了一個新的階段。當前,我國部分地區醫療廢物的處理還存在滯后性,出現這一現象的原因與管理體系不健全、收費標準不合理、監管力度不足等有直接關系,需要進一步規劃,降低醫療廢物的影響。
3醫療廢物資源化的必要性
垃圾是錯了位的資源。目前在日本、西歐各國廢物資源化利用率已達60%左右。在我國,由于經濟快速增長,增長方式粗放,資源消耗大,工業污染源治理的投資缺口較大,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所增加,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醫療廢物的危險性具有雙重性,一方面,醫療廢物可能含有傳染性病原微生物、化學污染物及放射性物質等有害物質;另一方面,醫療廢物的處置過程也會對環境造成危害。科學證實,醫療廢物在焚燒過程中會產生二氧化碳、微量氮氧化物、硫化物、鹵化物、可揮發的金屬及其他化合物、煙粉塵等,甚至某些有機物在焚燒過程中還有可能產生二噁英,國際組織已把二噁英從可疑致癌物重新劃分為人類一級致癌物。
醫療廢物如采用非焚燒技術處理后進行填埋,其中的塑料類因為難以降解,將成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對環境造成危害。由上述可知堅持垃圾減量化和無害化處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為了遏制POPs的危害,2001年5月,世界各國政府在瑞典簽署了《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2004年6月25日,我國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了批準我國加入該公約的決定,該公約于2004年11月11日對我國正式生效。根據公約中相關要求,我國開展了“中國醫療廢物可持續環境管理項目”,通過政府政策、行政管理、示范推廣、技術提升等,采用最佳可行技術/最佳環境實踐(BAT/BEP),以實現醫療廢物規范管理,減少POPs的排放。醫療廢物不充分燃燒是POPs的主要來源之一,只有通過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才能從根本上解決POPs的排放問題。
4醫療廢物資源化的可行性
4.1在政策法規層面
在政策法規層面,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于資源化利用都給予了肯定與鼓勵。《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條就提出:“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采取有利于節約和循環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條也指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堅持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促進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降低固體廢物的危害性。”國家最新修訂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對于未列入《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的危險廢物,在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經省級環境生態部門同意,實行危險廢物“點對點”利用,即:一家單位產生的危險廢物,可直接作為另外一家單位的生產原料進行使用,利用過程不按照危險廢物管理。這些法律法規的頒布和實施為我國醫療廢物的管理與處置提供了明確法律保障和技術引導,為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4.2在技術層面
醫療廢物綜合利用所需要的技術、設備、工藝等條件已經具備。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在此方面已有較為成熟的處置方案和管理經驗。我國十分重視固體廢棄物處置技術的發展,從“九五”的國家攻關計劃、“十五”的863計劃、“十二五”的國家支撐計劃到如今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固廢資源化”專項,連續數十年向固廢領域總共投入了數十億元的研究經費。此項目的實施有效地推動了固體廢物處置產業的發展,形成了多項國家級的科技成果。
4.3化學性廢液回
病理科化學廢液作為一種有毒的化學試劑,須按照危險廢物交有資質的機構回收處置。但因各種原因,包括相應處置機構缺失、處置價格昂貴、監管不到位等,病理科化學廢物的管理成為醫療廢物管理中的難點。為了解決病理科化學廢液的處置問題,保護環境可持續發展,“中國醫療廢物可持續環境管理項目”在6個試點省中選擇吉林省開展了化學性廢液回收利用示范工作。從2012年開始到2016年底,先后有14家醫療機構購買了化學性廢液回收儀,采用分餾技術將二甲苯廢液提純再利用,共回收再利用二甲苯7173L。資源化利用從源頭上減少了二甲苯的使用,減少了化學性廢物的產生,也減少了因不規范處置而導致的環境污染問題。
5結語
我國醫療廢物資源化尚處在起步階段,醫療廢物資源化的實施涉及源頭的分類、資源回收利用機構的參與、監管部門的管理等多個環節,需要各部門的共同參與。要正確認識醫療廢物對于環境危害的雙重性,堅持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醫療廢物的資源化,須要建立各部門間的協調機制,加強行業規范與引導,尤其是設置資源利用企業的市場準入機制,對來源及去向進行監督管理,這是杜絕非法經營、實現醫療廢物資源化的必由之路。
參考文獻:
[1]陳丹.危險廢棄物處置管理現狀調查與分析[J].污染防治技術,2017,30(4):50-52+69.
[2]陳揚.新時期醫療廢物管理模式的嬗變及發展[J].中國感染控制雜志,2017,16(6):493-496.
[3]胡玉奇.固體廢物污染狀況分析與廢物資源化的思考[J].資源節約與環保,2020(8):119.
作者:張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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