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這篇 金融論文 認為區塊鏈技術除在虛擬貨幣方面已有成功應用的案例外,在金融領域仍以探索性實驗研究為主。依據發展初期的技術特點,區塊鏈技術適用于低頻次、數據量較
這篇金融論文認為區塊鏈技術除在虛擬貨幣方面已有成功應用的案例外,在金融領域仍以探索性實驗研究為主。依據發展初期的技術特點,區塊鏈技術適用于低頻次、數據量較小、無中心的金融領域,可在股權交易、票據、征信等領域進行嘗試創新。《金融科學》財政金融刊物。推動我國金融學科的教學和科研工作,提高廣大金融工作者的素質,促進金融為改革和四化建設服務。榮獲中文核心期刊(1996)。
作為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技術是以去中心化的方式,借助數學算法生成一種有序賬本,并由所有參與用戶共同維護的可靠數據庫技術。近年來,區塊鏈技術受到了風投基金的競相追捧,各國金融機構也相繼助力研究開拓新技術的應用市場。今年初,由人民銀行推動的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數字票據交易平臺測試成功,標志著人民銀行率先啟動了對區塊鏈技術在貨幣發行中實際應用的探索。
一、金融領域存在若干問題亟待完善
目前,我國金融運行整體平穩、金融風險總體可控,但受經濟體制改革和金融業務創新等因素的影響,金融領域仍存在若干問題有待優化與完善。在支付領域,我國的核心支付清算系統主要包括中央銀行大小額支付等支付清算系統、銀行業金融機構行內支付系統、金融市場及第三方服務組織支付清算系統等。在完成一筆跨行支付清算業務的過程中,資金數據流要經歷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上下賬、人民銀行跨行清算軋差等繁瑣的中間環節,其間產生的跨行費用、大額交易延時等容易造成支付清算成本高、效率低的問題,還可能存在系統故障風險和少數權責邊界模糊的爭議隱患。在征信領域,我國個人和企業的信用數據主要來源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的金融信用數據。商業銀行在辦理信貸業務時,經客戶授權從征信系統獲取信用信息數據,權威性較高。
但目前這種數據集中化管理的信用體系,并未實現與互聯網金融數據平臺等資源信息的共享,適用范圍有限,難以有效解決信用信息不對稱等難題。相對于近年來快速發展的互聯網數據平臺,征信數據來源覆蓋面小、信息不全,有助于判斷主體授信能力的水、電、煤氣、通信等非金融信息尚未納入征信系統范疇。在反洗錢領域,我國相關制度法規和技術手段還有待完善。如客戶信息中除了身份證號碼及電話號碼以外,其他信息的真實性難以考證。客戶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微信、支付寶等網絡支付方式從事金融活動,金融機構對客戶的資金來源和用途難以進行有效監管。
二、區塊鏈技術優勢有助于推動金融改革
技術進步是金融創新的重要推動力,在金融業中如何發揮區塊鏈技術所蘊含的技術潛力,進一步促推金融與科技產業深度融合,已成為全球金融界正在深入探索的共同課題。
1.區塊鏈體系具有去中心化特點區塊鏈系統以分布式計算和存儲替代中心化的硬件和管理,體系中任意節點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權重,能獲取完整且相同的賬本并共同維護系統數據。任意節點的交易行為都需要區塊網絡中所有節點驗證通過并更新賬本后才能生效,從而實現節點間的相互監督和整體網絡內的自證明功能。該模式顛覆了傳統的需借助于銀行、支付寶等可信賴的第三方機構來構筑交易雙方的互信模式,有效解決了金融活動中的信用難題;同時,點對點的數據信息交互方式能避免復雜的系統交易中間環節,突破現有的系統間割裂的現狀,在支付雙方之間搭建成本低、速度快的支付渠道,構建扁平化的全球一體化清算體系。
2.區塊鏈信息具有開放性與不可篡改性一方面,區塊鏈網絡上的任意節點都能參與賬本記賬,通過競爭計算共同維護賬本數據。除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區塊鏈數據對所有人公開,整個系統信息高度透明。另一方面,經驗證并保存在區塊鏈上的信息無法被單個或少數節點所修改,除非系統內超過半數以上的節點都確認對該數據的修改。因此,區塊鏈上的數據具有很高的穩定性和可靠性。相關機構利用開放性優勢,可在區塊鏈節點上記錄保存各類金融活動的征信數據,拓寬信息覆蓋面,提高信息時效性;利用不可篡改性優勢,可有效杜絕信用造假事件,保障數據的真實完整。金融機構能按需查詢獲取相關征信數據,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負面影響,進一步完善征信體系建設。
3.區塊鏈技術密碼機制具有安全性區塊鏈網絡節點之間的數據交換基于密碼學原理,通過數字簽名技術進行驗證,每一筆交易都通過加密方式與相鄰兩個區塊串聯,且每個區塊都標記了時間戳,保證了任何交易都具備可追溯性。金融機構為交易中的實體提供電子身份證明的私鑰,并將用戶地址與電子身份證明信息一一對應,每筆交易的發生都需要經過該私鑰和銀行掌握的公鑰進行驗證,只有二者相匹配才能促成交易,保障了區塊鏈上數據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可為反洗錢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持。
三、審視技術缺陷,展望應用前景
區塊鏈技術為金融改革創新提供了新思路和技術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能彌補目前金融領域中存在的缺陷,進一步完善金融運行體系。但作為新興事物,區塊鏈技術也存在自身的不足,需要在不斷地探索研究和實踐應用中優化完善。在區塊鏈技術層面,金融機構需不斷提升其處理性能和網絡安全性。
一是區塊鏈技術占用了大量的計算資源和存儲資源,區塊鏈的數據處理能力目前無法滿足多數金融交易的速度和規模要求,也達不到人民銀行系統的性能需求。因此,金融機構仍需不斷探索革新技術手段,縮減數據塊的生成時間和交易確認時間,優化算法,提升資源的利用率和系統效率。
二是區塊鏈技術基于分布式記賬方式,以及開放共享、可追溯等特點,有可能引發客戶隱私安全、敏感數據泄露等風險,需要金融機構強化安全手段,及時堵住安全漏洞,在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信息網絡的安全性之間尋求恰當的平衡點。在我國金融領域的管理層面,人民銀行具有絕對的領導權,是制定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防范金融風險的核心力量。區塊鏈技術的去中心化思想將在一定程度上弱化金融管理部門的管理職能。以貨幣發行為例,若以去中心化的區塊鏈貨幣為法定貨幣,貨幣發行總量將在貨幣發行之初就已被確定,任意節點都無法獨自修改貨幣發行總量與增長規模,從而削弱管理層面在經濟運行過程中對貨幣政策的調控能力。因此,需要將貨幣的中心化性質與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特性相結合,在完全中心化和去中心化之間尋找價值平衡,建議在發展初期實現區塊鏈的有限去中心化,逐步過渡到完全去中心化的程度,以最大限度地適應金融領域的各種應用場景。
在制度層面,目前我國銀行、證券、保險等各類金融業態都必須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并接受“一行三會”的管理和監督,監管法律規范明確,監管體系嚴密。區塊鏈等金融創新領域將在很大程度上脫離傳統的監管體系,相關法律法規還處于空白狀態,隨著區塊鏈技術向金融領域的不斷滲透,立法滯后、監管缺位等弊端勢必給傳統的金融監管帶來全新的挑戰,需要金融業監管部門和廣大從業人員不斷探索,為建立健全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提供依據。在技術標準方面,由花旗銀行、摩根大通、瑞士銀行等共同組成的R3區塊鏈聯盟正在推動制定適合全球金融業使用的區塊鏈技術標準,而我國金融業針對區塊鏈的標準研究還未真正起步,與國際發展存在較大差距。
盡管目前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尚未成熟和完善,但未來區塊鏈技術與金融領域的創新融合已是大勢所趨。2016年,各國都在區塊鏈技術研究領域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美聯儲發布了首份關于分布式分類賬技術(DLT)的重要學術報告;日本與歐洲央行合作深入研究分布式賬本技術;新加坡正研究發展區塊鏈跨行支付平臺;加拿大在研究基于區塊鏈的數字美元;瑞典央行公布數字化的克朗“eKrona”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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