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 要:民營企業按照原始產權的不同獲得方式可分為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和創業型民營企業兩類。文章以20072019年上市民營企業為樣本,探究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的不同獲取方式對其研發投入的影響。結果顯示:相較于創業型民營企業而言,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的研發投入水平較低
摘 要:民營企業按照原始產權的不同獲得方式可分為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和創業型民營企業兩類。文章以2007—2019年上市民營企業為樣本,探究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的不同獲取方式對其研發投入的影響。結果顯示:相較于創業型民營企業而言,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的研發投入水平較低;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的低研發投入效應在信任水平較低的地區、投資者關注度較高以及媒體關注度較高的公司中更加明顯;有效的公司內部治理(企業內部控制)、高管激勵機制(薪酬激勵)以及機構投資者的監督可以有效緩解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的低研發投入問題。
關鍵詞:原始產權;轉制型民營企業;創業型民營企業;研發投入
一、引 言
創新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驅動力,經過多年的厚積薄發,中國總體創新水平不斷提升,《2021年全球創新指數報告》顯示,中國在創新領域的全球排名上升至第12位。雖然中國的創新水平取得了較快提升,但在關鍵技術領域的國際競爭力不強。就企業創新活動而言,存在創新活力和創新激勵不足等問題,尤其是在中美貿易爭端的沖擊下,中國企業創新活動的短板凸顯。因此,在當下國內外宏觀復雜局勢下,如何提高中國企業的創新能力,不僅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還關乎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現。
當前,大量文獻對企業研發投入影響因素進行探討,且主要聚焦于公司內部治理或政府行為如何影響企業的研發投入。就公司內部治理與研發投入的文獻而言,現有研究認為,雖然公司股東將創新視為一種提升價值的投資策略,但公司經理層不愿意提高企業的研發投入,從而導致企業的研發投入面臨較高的代理問題(OConnor 和Rafferty,2012)[1]。而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如董事會控制體系、少數股東權益保護等能夠緩解企業研發投入的代理問題,從而有效促進企業的研發投入(Hillier等,2011)[2]。就政府行為與研發投入的研究而言,一方面,現有研究認為,政府的投資和產權管理等行為是影響企業研發投入的重要因素(郭東風,1990;吳超鵬和唐菂,2016)[3-4]。另一方面,還有研究探討了政府的激勵機制對企業研發投入的影響。
例如,馮海紅等(2015)發現,政府稅收優惠政策能夠影響企業的研發投入,認為政府的稅收優惠在最優的政策力度區間內能夠顯著提高企業的研發投資,但稅收優惠在最優的政策力度區間之外的效果可能會減弱,甚至產生相反的效果[5]。也有學者探討了政府補貼對企業研發投入的影響,發現政府補貼從整體上能夠提高企業的研發投入(陳玲和楊文輝,2016)[6]。但也有研究發現,政府研發補貼對企業的研發投入呈“倒U”型關系,甚至對企業研發投入存在一定的擠出效應,從而降低了企業的自主創新水平(章元等,2018;吳偉偉和張天一,2021)[7-8]。現有研究認為,民營企業的不同原始產權獲取方式是企業經營活動的重要影響因素。具體而言,唐松等(2017)研究發現,民營企業不同的原始產權獲得方式會影響企業的會計盈余信息含量[9]。進一步地,唐松等(2020)發現,民營企業不同的產權獲得方式還會影響企業的績效和股票市場反應[10]。
此外,還有研究發現,民營企業的不同原始產權獲得方式還導致了民營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出現差異,從而影響企業的融資和風險承擔水平(羅黨論和劉璐,2010;周澤將等,2019)[11-12]。在以上研究的基礎上,本文試圖探究民營企業的不同原始產權獲得方式對研發投入的具體影響和作用機制。研究發現,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的研發投入水平顯著低于創業型民營企業,且在信任水平較弱的地區、投資者和媒體關注度較高的公司中更為顯著。進一步地,本文還發現,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可以通過加強內部控制和管理層薪酬激勵來降低原始產權獲得方式對企業研發投入的影響,且機構投資者的監督作用也能夠減輕原始產權獲得方式對民營企業研發投入的抑制作用。本文可能存在如下貢獻:
第一,豐富和擴展了企業創新影響因素的相關文獻。現有關于企業創新的研究主要從“政府行為—企業創新”或“公司特征—企業創新”視角展開(李文貴和余明桂,2015;余明桂等,2016)[13-14],但鮮有文獻有從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取方式視角進行探討。基于此,本文深入挖掘民營企業不同創始背景對其研發投入的影響,從而豐富和擴展了企業創新影響因素的相關文獻。第二,本文擴展民營企業因原始產權獲取方式不同而引發出一定經濟后果的相關研究。現有研究探討了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取方式與企業的捐贈行為、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以及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唐松等,2017;唐松等,2020;李雪等,2020)[9-10,15],而本文基于當下創新驅動發展的現實背景,并結合企業內部治理和外部監督,從企業研發投入視角進行深入的探討,從而豐富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取方式及經濟后果的相關文獻。第三,在國家層面上,本文的研究結論還對如何制定有效的民營經濟創新發展導向性政策、激勵民營經濟的創新發展提供了思路和經驗借鑒。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企業創新是企業將生產要素轉化為無形資產的活動,具有長期性和高風險屬性(Fernandes 和Paunov,2015)[16]。企業創新能為企業帶來具有異質性的、難以被模仿和替代的創新產品,能夠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Barney,1991)[17]。因此,企業的研發投入不僅是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謀取超額收益的基礎,還是一國經濟實現穩定增長的主要抓手。理論上,創新能否激發經濟活力以實現經濟增長的關鍵在于如何強化企業主體的產權管理(郭東風,1990)[3]。
在改革開放的一些特定階段,中國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以提高國企運營效率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根據產權理論,私有產權人享有企業經營的剩余利潤,產權的私有化能夠激勵產權人不斷提高企業效益。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開始將私有產權運用到國有企業的改革中,從而形成混合所有制型國有控股企業和轉制型民營企業兩類新興市場參與者。雖然民營企業的創新水平得到顯著提高(Somé 等,2021)[18],但也有研究發現,相較于創業型民營企業,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的原始財富積累 方 式 的 合 法 性 受 到 更 多 的 媒 體 和 公 眾 關注[10,12]。因此,民營企業的研發投入決策可能受不同產權獲得方式的潛在影響。
具體而言,第一,相較于創業型民營企業,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能否改善企業的經營績效往往受到較高的社會關注,導致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天然背負著輿論壓力,在經營活動上“畏首畏尾”,進而降低企業的研發投入(余漢等,2017)[19]和風險承擔能力(周澤將等,2019)[12]。
第二,現有研究表明,與創業型民營企業相比,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的績效較差(唐松等,2020)[10],這導致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可能聚焦于企業的短期生存問題,進而對有利于企業長期發展的研發活動投入較少。加之部分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對自身地位的焦慮,可能導致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會進行更 多 的 慈 善 捐 贈 以 減 輕 負 面 影 響(李 雪 等 ,2020)[15],而這可能擠出企業的創新資源。第三,國有轉制的民營企業以前大多是長期虧損的地方中小型企業,企業家精神配置和體制機制等存在明顯的劣勢(陳林等,2019)[20],這很可能導致管理者偏好風險規避,采取穩健的經營策略。就企業研發投入而言,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可能傾向于進行風險較小的創新項目,從而抑制了企業的研發投入。
反之,對于創業型民營企業來說,一方面,由于其產權界定更加明晰,所有者行使剩余利益權的動機更加純粹。為了謀取更多、更長遠的收益,創業型民營企業家更敢于開拓價值和風險更高的項目,從而提高企業的研發投入。根據需求層次理論,企業家除了追求物質利益外,還會追求自我尊重和個人價值等高層次需求的實現。其中,創業型民營企業家具有不斷創造的企業家精神,能助推社會不斷向前發展(何樹貴,2003)[21]。這種“創造精神”可能會促使創業型民營企業增加企業的研發投入。
具體而言,相較于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家,創業型民營企業家在創業過程中付出了更多的艱辛,為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傾注了更多的心血,以期讓自創的企業能成為“百年老字號”。因此,本文推斷:創業型民營企業可能會更注重企業的長期發展,更傾向于增加研發投入,以實現“百年企業”的理想追求。另一方面,創業型民營企業創始人具有敢于冒險、勇擔風險等品格,從而逐步形成以創新創業為內核的企業文化(逯東等,2020)[22]。
創業型民營企業在創新文化的引導下,不僅能不斷吸引志同道合且具有創新意愿的人才加盟企業(朱曉文和呂長江,2019)[23],節約企業的員工培訓成本、提高企業人才的穩定性,而且能夠培養具有相同創新價值觀的管理者,從而打造一支具有創新思想的核心管理團隊。此外,為了留住企業人才,創業型民營企業往往具有更為完善的人才激勵政策(Lin 等,2011)[24]。因此,創業型民營企業在創新型人才和管理者的支撐下,能夠有效應對企業的研發風險,進而加大企業的研發投入。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設: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與創業型民營上市企業相比,國有轉制型民營上市企業的研發投入較低。
三、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擇與數據來源本文以中國滬深A股民營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上市公司自2006年才開始按要求披露研發費用信息,因此本文樣本的時間區間選擇為 2007—2019 年;以首次上市時實際控制人為個人或家族的1 660家民營企業作為初選樣本,剔除上市之初為國家控股的樣本、通過股權轉讓等方式將實際控制人轉變為自然人或家族的樣本以及金融行業的企業。為克服極端值的影響,本文對所涉及的連續變量進行1%水平的縮尾處理(Winsorize),最終得到樣本觀察值共計 9 485 個。民營上市企業的原始產權獲得方式數據主要根據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并經手工收集整理所得。上市公司研發費用、專利申請、專利獲得數據來源于中國研究數據服務平臺(CNRDS)數據庫,企業內部控制指數數據來源于迪博數據庫,其余數據均來自CSMAR數據庫。
(二)模型設定和變量定義
1.模型設定為了檢驗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得方式對研發投入的影響,本文參照李文貴和余明桂(2015)[13]的研究建立模型(1)。
2.變量定義與度量本文借鑒李常青等(2018)[25]的研究,采用民營上市公司當年研發投入與營業收入的比值來度量企業的研發投入水平(R&D)。對于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得方式,本文借鑒唐松等(2017,2020)[9-10]、周澤將等(2019)[12]以及李雪等(2020)[15]的研究,根據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中發行人的歷史沿革以及實際控制人的基本情況,將民營上市企業的原始產權獲得方式區分為國有轉制型和創業型兩類,設置虛擬變量OriginalSin,當其為國有轉制型時變量值為 1,為創業型時變量值為 0。參考邵劍兵和吳珊(2021)[26]的研究,本文選取的控制變量包括:企業規模(Size)、盈利能力(Roa)、企業年齡(Age)、財務杠桿(Lev)、成長性(Growth)、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Top1)、董事會規模(Board)、獨立董事占比(In⁃dependent),此外還控制了不同行業、年度的影響。
四、實證結果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主要變量的描述性統計
其中,企業 研 發 投 入(R&D)的 均 值 為 0.053,最 大 值 為0.984,表明樣本期間民營上市企業的平均研發投入水平較低。此外,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取方式變量(OriginalSin)的均值為 0.13,表明國有轉制型民營上市企業的平均占比為13%。
(二)回歸結果分析
報告了模型(1)的回歸結果,其中,列(1)為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得方式與研發投入的單變量回歸結果,可以看出,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得方式(OriginalSin)變量的回歸系數為-0.011,且在 1% 的水平上顯著。列(2)-(4)為引入控制變量并逐步控制了行業和年度效應后的回歸結果,可以看出,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得方式(Orig⁃inalSin)的回歸系數仍然顯著為負(p<0.01)。進一步地,以列(4)為例,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得方式(OriginalSin)每提高 1 個單位標準差,企業研發投入下降 2.536%[(-0.004×0.336)/0.053]。
總的來說,從經濟意義和統計意義兩個層面都說明,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得方式會影響企業的研發投入,且國有轉制型民營上市企業的研發投入水平更低,從而驗證了本文的假設。本文推測,這可能是因為創業型民營企業的高管激勵和內部控制更好,且有更多的機構投資者持股進行監督。對此,本文后續部分將進一步分析其具體的作用機制。
五、穩健性檢驗
(一)替換被解釋變量企業的研發投入
可以轉化為創新專利產出,因此創新專利產出的高低也代表企業研發投入的水 平 。 本 文 參 考 周 冬 華 等(2019)[27]、劉 歡 等(2020)[28]的研究,采用企業專利數據進行穩健性檢驗。專利數據具體包含公司當年獨立申請的專利數量(PatentA)和公司當年獲得的專利數量(PatentB)。表5報告了替換被解釋變量后的回歸結果,可以看出,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得方式(OriginalSin)與企業專利數量(PatentA、PatentB)的回歸系數顯著為負(p<0.01),說明本文的研究結論較為穩健。
(二)互為因果內生性檢驗
為了排除內生性問題的影響,本文選擇 2000年民營上市企業所在地區人均 GDP 的自然對數(GDP2000)作為工具變量,采用兩階段最小二乘法(2SLS)進行回歸。展示了第一階段的回歸結果,可以看出,GDP2000 與民 營 企 業 原 始 產 權 獲 得 方 式 顯 著 負 相 關(p<0.01),即在人均 GDP 越低的省份,地方政府越可能出于彌補虧損的目的將國有企業進行民營化轉制,進而隨時間的推移形成較多的國有轉制型民營上市企業。 列(2)展示了第二階段的估計結果,國有轉制型民營上市企業的研發投入顯著低于創業型民營上市企業(p<0.01)。另外,經Durbin 和 Wu-Hausman 內生性檢驗,本文的解釋變量滿足外生性,并且不存在弱工具變量的問題。工具變量的估計結果進一步支持了本文的研究結論。
六、進一步研究
(一)異質性分析
1.地區信任水平的異質性分析地區信任水平不同,可能會影響管理者的創新意愿。具體而言,中國東部地區經濟活動更加頻繁,市場更加開放,其地區信任水平明顯優于中西部地區(李蘭冰和劉秉鐮,2020)[29]。較高的地區信任水平有利于營造創新創業的環境,有助于創新合作的開展,從而可能激發管理者增加研發投入(Kong等,2021)[30]。本文認為,地區信任水平可能會影響企業的風險偏好,從而調節不同民營企業研發決策的凈效應。具體而言,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由于面臨較高的外部監督壓力而傾向于規避風險。相較于信任水平較高的地區,信任水平較低地區的民營企業可能更加厭惡風險,導致企業在進行投資活動時更為謹慎(周澤將等,2019)[12]。
因此,本文認為,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的低研發投入效應在信任水平較低的地區可能會更明顯。借鑒陸瑤和李茶(2016)[31]的做法,本文的地區信任水平數據主要采用世界文化價值觀問卷數據進行度量。具體而言,本文按照各地區世界文化價值觀的中位數將全樣本分為高、低兩組,當公司所在地的世界文化價值觀高于中位數時,將其鑒定為地區信任水平較高組,否則為地區信任水平較低組。
分別為信任水平較高地區和信任水平較低地區的分組回歸結果。在地區信任水平較低的子樣本中,民營上市企業原始產權獲得方式(OriginalSin)與研發投入(R&D)的回歸系數顯著為負(p<0.01);而在地區信任水平較高的子樣本中,民營上市企業原始產權獲得方式(OriginalSin)與研發投入(R&D)的回歸系數并不顯著。此外,本文參考Cleary(1999)[32]的研究,采用費舍爾組合方法(Fishers Permutation Test),通過自體抽樣(Bootstrap)1 000 次進行系數差異檢驗。系數差異檢驗結果表明,表11的分組回歸系數存在顯著差異(P=0.000),說明國有轉制型企業的低研發投入效應在地區信任水平較低的企業中更為明顯。
本文的媒體關注變量主要采用上市公司的網絡報道數量進行衡量(該數據來源于CNRDS 數據庫)。具體而言,當上市公司的網絡報道數量高于樣本均值時表明媒體關注程度較高,否則表明媒體關注程度較低。為了使結果更為穩健,本文所采用的網絡報道數據包括網絡報道涉及詞匯總數、網絡報道標題涉及詞匯數、網絡報道涉及負面詞數。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得方式(OriginalSin)與研發投入(R&D)的回歸系數在媒體關注度較高組中顯著(p<0.01或p<0.05),而在媒體關注度較低組并不顯著。進一步地,為了驗證不同分組中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得方式對研發投入水平的影響是否存在差異,本文進行了系數差異檢驗。從費舍爾組合方法(Fishers Permutation Test)檢驗的結果來看,各組間系數差異均顯著(P=0.000或P=0.015)。這一回歸結果說明,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對研發投入的負效應在媒體關注度較高的公司更明顯,表明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傾向于采用保守的創新戰略以規避媒體的輿論壓力。
七、研究結論與啟示
立足于民營上市企業這一主體,本文搜集了2007—2019年滬深兩市民營企業原始產權獲得相關數據,探討民營企業不同產權獲得方式對企業研發投入的影響。研究結論如下:首先,相較創業型民營企業而言,產權源于國有企業轉制的民營企業研發投入更低;其次,這一效應在地區信任水平較低、投資者和媒體關注度較高的民營上市企業中更為明顯。進一步研究表明,高管激勵、內部控制和投資者外部監督是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低研發投入效應產生的重要影響機制,即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缺乏有效的高管薪酬激勵機制,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和有效的外部監督,從而抑制了研發投入水平。
基于以上結論,本文提出以下建議:①創業型民營企業的創新優勢可能高于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因此,創業型民營企業應當堅定不移地重視研發創新并加強相應的激勵機制建設,從而為企業的創新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②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的創新動力不足,對此,國有轉制型民營企業應當認識到創新已成為企業價值提升和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因而需重視內部治理機制的完善、正視公眾輿論的負面影響,進而提升中國民營企業整體的創新活力;③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保護民營企業的相關政策,民營企業是創新的重要主體,雖然中國已經出臺有關產權保護的政策,給民營企業的合法產權以安全保障,但要想讓民營企業恒產恒心,還需要從國家層面繼續優化政策,為民營企業營造良好創新環境,激發民營企業的創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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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 楊a,黃婉琳b,池 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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