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在我國,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是并存的,財務審計在審計活動中占據主要的地位。在未來,我國要不斷地加強績效審計,使得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互相分離,互相獨立。目前,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獨立之間的結合只是一種過渡的表現,審計人員需要在兩者進行結合
[摘要]在我國,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是并存的,財務審計在審計活動中占據主要的地位。在未來,我國要不斷地加強績效審計,使得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互相分離,互相獨立。目前,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獨立之間的結合只是一種過渡的表現,審計人員需要在兩者進行結合的過程中找出績效審計的有效方法和經驗。
[關鍵詞]財務審計;績效審計;比較
我國政府目前財務審計還是占得主要位置,但是隨著我國政府職能的不斷變化以及社會主義經濟不斷的完善發展,在審計要求上也越來越全面,要求審計能夠真實反映出政府的各個方面和在運營中的矛盾以及處理的辦法,以專業的水平對政府經濟進行評價,績效審計的側重點正是符合現在政府部門的需要,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之間相互彌補。但是為了適應發展的需求,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既要相互結合使用,也要相對獨立的進行發展,而且績效審計在發展中也會逐步的取代目前財務審計的主導地位,更好的發揮政府的審計作用。
1、基本概念的比較
財務審計是一種傳統意義上的審計類型,財務審計是對政府的財務和財政的收支活動還有報告的審查,然后對政府財務收支報告和活動的真實性、公允性、合法性以及正確性進行評價的監督活動。而績效審計則是審計人員通過使用現代技術方法,對政府部門的活動和功能就目前的效果性、經濟性以及效率性進行客觀的、系統的獨立評價,并提出評價后要進行改善的意見,來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為政府的有關決策方面的工作提供信息來源的過程。我們通過分析比較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的概念可以得出,兩種審計的原理都是收集被審計單位的相關經濟活動和財務財政上的收支,與規定的標準進行比較,評價出與相關規定符合度,并將結果傳達相關單位的過程。但是績效審計與財務審計不同的是績效審計注重評價審計方面的效率性和經濟性而財務審計更關注審計項目的合法性和真實性。不難看出財務審計是績效審計的基礎,只有在真實合法的基礎上才有意義去評價經濟性和效率性,將兩者進行結合審計的話可以更加全面的評價出被審計項目的經濟活動情況。
2、審計要素差異比較
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在審計目的、主體、職能、技術、方法、程序、標準、時間導向和審計對象上均存在差異。二者在產生和發展背景的差異上,主要表現為私有制的產生、財產所有者和財產經營者的分離,導致了人們迫切想要了解政府資金公共支出的流向;績效審計產生的背景是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廣大公民的民主和法律意識不斷加強,則由關注政府支出的合法性逐漸轉變到關注政府支出的經濟效益性。二者在審計目的的差異主要表現為財務審計側重于審計項目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公允性;績效審計更側重于審計項目的效益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二者在審計職能上的差異主要表現為財務審計檢查、評價已成事實的財務收支活動,行使防護權、監督權和鑒證權;績效審計主要關心的是未來經濟活動的發展的效益,主要職能為創新性和建設性。二者在審計技術和方法上的差異主要表現為財務審計的審計方法一般有審閱法、查詢法、復算法、核對法、函證法、調解法和盤點法,專門技術方法包括抽樣審計方法、計算機審計方法和內部控制測評方法;績效審計的審計方法有調查法、分析法、采訪法和統計法。二者在審計程序上的差別主要表現為財務審計的程序為準備——實施——報告;績效審計在財務審計的基礎上,更加注重于后續審計這一過程。二者在審計主體上的差異為財務審計只要求審計主體掌握會計和審計的專業知識技能;績效審計對審計主體的知識面要求更為廣泛,特別是經濟活動分析的能力。二者在審計標準上的差異為財務審計的審計標準為國家法律法規和會計準則;績效審計的審計標準為有關法律法規、公認管理實務和相關規章制度。二者在時間導向上的差異表現為財務審計注重歷史經歷活動;績效審計更看重未來的經濟活動。二者在審計對象上的差異為財務審計對象是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及相關會計資料;績效審計對象是政府及其公營項目的效益或社會效益。
3、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的有效結合
3.1績效審計做法
績效審計的難度遠遠高于傳統的財務審計,關鍵是如何準確地評估被審計機構和被審計項目的社會效益。只有比較準確的計算到被審計機構和被審計項目的社會效益如何。才能估計其社會影響,最后才能對癥下藥,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首先要熟悉、了解被審計機構的業務,經營活動情況,機構有否各種業務指標和工作。進行績效審計時,也要貫徹會計的重要性原則,抓住被審計機構最重要的經營活動狀況與其有關制度和控制計劃一一比較分析,看其是否達到預定效果。
3.2結合范圍方式
在我國,財務審計的范圍要遠遠超出績效審計的范圍。一般說來,如果經濟活動涉及到投入產出,那么就可以對其進行績效審計。績效審計的側重點是公眾比較關注的一些領域,比如專項資金審計、公共工程審計、公共支出審計和財政預算的支出審計,對這些方面展開審計活動,能夠為國家節約一部分資金,同時也可以提高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效益。在我國,績效審計還做得不是很到位,還需要不斷地積累經驗。對于違法比較嚴重的單位來說,應該將穿插進行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對于違法現象比較少的單位來說,應該主要進行績效審計,然后再輔以財務審計;如果一些單位之前進行過績效審計,那么就可以直接采取績效審計。
3.3結合實施辦法
在將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進行結合時,要合理地選擇審計項目。對公共工程項目、公共預算的支出項目和公共投資項目進行審計時,要將績效審計需求考慮在內,這樣就可以大大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在制定審計計劃時,要對績效審計進行中長期計劃。使得績效審計有步驟、有計劃地進行,同時,在編制計劃時,要有重點、有針對性,并且合理地安排人力資源,避免將任務進行重復安排。此外,還要保存好審計資料。在制定審計準則時.應該將政府的審計準則分為績效審計準則和財務審計準則,然后制定各自的報告準則、作業準則和審計內容,對政府部門實行績效審計,需要建立科學系統的績效審計體系。在審計程序上,如果單純地實施績效審計。那么就要充分收集以往財務審計中的審計證據;如果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同時進行,那么除了要收集財務資料以外。還要搜集各種調查表、決策和各種制度規定。在審計方法和技術方面,績效審計可以沿用財務審計的一些方法.比如分析、計算、觀察和審閱,對于具體的問題,審計人員應該做具體的分析。在審計人員方面,應該加強對績效審計人員的培訓,使績效審計人員的知識更加全面。
4、結束語
績效審計以及財務審計是相互依存的,在審計活動當中財務審計占據著主要的地位。因此,在之后我國必須要不斷地加強在績效審計上的研究力度以及相關規范的制度,從而使得財務審計同績效審計可以互相獨立、互相分離。現如今,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獨立之間的結合僅僅只是一種過渡的表現,審計人員必須要在兩者進行有效結合的過程之中找出可以使得績效審計獨立的有效方法和經驗。
參考文獻
[1]張杰.試論財政資金績效審計問題[J].創新,2014.
[2]王龍.績效審計與財務審計的比較研究[J].審計月刊,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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