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摘要:隨著水利工程移民工作的推進,移民監督評估工作日趨規范。但目前水利工程移民監督評估市場缺少從業單位、技術人員資質資格標準,監督評估單位作為受托方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等因素對移民監督評估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響。文章從推動從業單位及人員資質資格認
摘要:隨著水利工程移民工作的推進,移民監督評估工作日趨規范。但目前水利工程移民監督評估市場缺少從業單位、技術人員資質資格標準,監督評估單位作為受托方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等因素對移民監督評估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響。文章從推動從業單位及人員資質資格認定工作、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合理化以及新技術的推廣應用等方面,提出全面提高監督評估工作質量的思考。
關鍵詞:移民監督評估;資質資格;合同;信息化
水利工程作為大型的基礎設施,其占地規模大、涉及地域廣的特點,必然造成大規模的非自愿工程移民。從1949—2019年,我國水利水電工程水庫移民人數累計2486萬人。保障移民利益、推動移民工作是工程建設的前提條件,隨之產生的移民監督評估工作成為保證移民工作順利開展的必要手段。
水利工程論文: 水利工程中圍堰技術的應用分析
1移民監督評估工作現狀
早期移民搬遷安置項目中的移民綜合監理制度是移植了工程監理的理論和方法對移民安置項目實施管理的嘗試。監理單位接受業主或有關單位的委托,以合同的方式參與對移民安置實施階段進行社會化、專業化的管理和監督。
但由于移民搬遷安置的特殊性和復雜性,簡單移植工程監理理論實施移民項目管理是遠遠不夠的。隨著移民安置綜合監理工作的不斷開展,2006年7月7日國務院頒布的471號令《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以下簡稱“471號令”)指出:國家對移民安置實行全過程監督評估;《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監督評估管理暫行規定》(水移〔2010〕492號)明確要求“從事移民安置監督評估的單位應當取得相應的資質”;2014年水利部頒布了SL716—2015《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監督評估規程》,對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工作進行了規范。
以上幾項條例和規定從法律的高度確定了移民監督評估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賦予了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工作者重大的責任。然而實際工作中移民安置監督單位的資質資格一直沒有明確,多年來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市場多以水利工程施工建設監理資質作為招投標的資質標準。雖然移民安置監督評估最早借鑒了工程監理的理論和方法,但是其特性也決定了需要有專業的理論實踐知識及專業的技術人員來完成監督評估工作。目前,我國的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工作雖然較之前的工程移民有了很大進步,但改善監督評估工作實施效果仍然面臨諸多挑戰。
1.1移民監督評估工作缺少專門的從業資質資格要求
水利工程移民監督評估最早依據來自于“471號令”第五十一條規定“國家對移民安置實行全過程監督評估。簽訂移民安置協議的地方人民政府和項目法人應當采取招標的方式,共同委托有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專業技術能力的單位對移民搬遷進度、移民安置質量、移民資金的撥付和使用情況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復情況進行監督評估。”雖然“471號令”明確要求“有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專業技術能力的單位”開展監督評估工作,但對專業技術能力單位如何界定并未明確。
2013年國務院第638號令《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將“471號令”第五十一條第1款修改為“共同委托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單位對移民搬遷進度、移民安置質量、移民資金的撥付和使用情況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復情況進行監督評估”,取消了“有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專業技術能力的單位”的描述。國務院令第645號刪除471號令第五十一條第2款內容,不再要求移民安置監督評估的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國家考試,取得相應資格,從行政法規層面上確認了移民監督評估單位及技術人員均沒有明確的資質資格標準條件。
2014年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發布了《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對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單位和人員提出了從業標準及管理辦法。但受到國務院有關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等因素的影響,單位資質資格管理及人員資質資格認定工作并沒有實質性的開展。整個水利行業的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工作仍由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單位以及水利監理工程師作為監督評估單位資質資格參考依據。
2014、2015年期間水利工程協會針對有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證書的技術人員開展了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師的培訓工作,但培訓僅開展了4次,受培訓人數十分有限,具有監督評估專業知識并有培訓合格證的技術人員仍然十分缺乏,相應的移民監督評估單位資質管理體系也沒有建立起來。移民監督評估工作仍多采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資質作為資質依據,而并非專門的移民監督評估資質。而移民搬遷安置工作涉及到社會各個領域,移民搬遷安置過程也是當地社會資源重新配置的過程,監督評估工作需要有較強技術能力的專業人才,要求監督評估機構及人員對相關的法律法規、文件規范以及當前技術前沿領域里的各項知識有所了解。缺乏專業知識、專業人才必然影響監督評估工作的實際效果。
1.2合同受托方相對弱勢不利于合同履行
移民監督評估單位作為移民安置工作中的受委托方,接受業主的委托,對移民安置實施單位進行監督。近年來尤其是大中型水利項目的業主單位均通過招投標渠道選擇監督評估單位,招標文件中已形成明確的合同條款。移民監督評估單位在當前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的目標首先是能夠承攬項目,對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只能全盤接受。而監督評估合同條款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單方面制定,自然趨向不利于監督評估單位一方,其中以合同價款約定及合同支付條款尤為明顯。以合同價款為例,大多數合同選擇固定總價合同,約定“本項目監督評估費用按合同確定的總價進行結算,包干使用。如國家政策法規變化、物價浮動、設計變更、概算調整、服務周期延長等,監督評估費用不進行相應調整。”
監督評估單位參與投標時已承諾接受這一條款,后續簽訂合同自然無法修改。然而監督評估工作要根據移民安置工作的情況相應推進,服務期限并未明確,特別是大中型水利工程受到工程項目整體規劃設計以及實施過程中諸多具體因素影響,工期延長、設計變更、概算調整等事項時有發生。一旦服務期過長,監督評估單位必然出現成本超支情況,而合同款不能相應調整,監督評估單位就無法正常開展工作。監督評估單位勢必在工作中減少人力物力投入、控制成本開支等,直接影響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工作的質量。
1.3信息化水平較低水利信息化近年來發展迅速,將現代信息化技術應用到水利工作中是提高工作效率,使工作更加精準化的必然趨勢。在移民監督評估工作中,參與移民實施的部門機構多,在數據信息交流過程中容易出現信息阻隔,這一特點降低了工作效率并增加了協調難度,使移民工作長期存在管理無法精準化、智慧化等突出問題。加快對數據的規模化處理,搭建信息共享平臺,加強對工作整體的把控,促進各部門溝通協作,更好的分析解決問題是目前移民監督評估工作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2提高移民監督評估工作質量的思考
2.1推動從業單位及人員資質資格認定工作國務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是為了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隨著近幾年行業自律工作的大力開展,由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開展相關職業資格自律管理的條件已日益成熟。盡快推動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單位資質資格及技術人員資質資格管理工作的開展是維護正常市場秩序,提高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工作質量,確保移民安置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條件。將《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對監督評估單位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要求落實,進一步整頓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市場,維護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市場秩序。為根本上提升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工作質量提供更加規范的社會條件。
2.2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合理化平等原則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地位平等的合同當事人在權利義務對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以實現互惠互利的經濟利益的原則。針對監督評估工作中出現的規劃設計變更、投資概算調整以及工期延長等情況,建議給與受托方適當的利益保障,從而保證移民安置工作的有序開展。業主單位不能僅以控制成本為目標,要求監督評估單位履行明顯有失公允的合同義務。保護監督評估單位的合理利益是實現整個監督評估市場健康有序的重要條件。
2.3新技術的推廣應用針對移民工作中存在的管理無法精準化、可視化、智慧化等突出問題,我單位與貴州省院聯合開發了“水利水電移民工程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云平臺”,旨在解決這些問題。該云平臺貫穿于移民工作全過程管理,涵蓋了意向—選擇—可研—立項—初設—實施—驗收—后期扶持等階段;實現了各相關機構、部門的信息數據共享。極大地提高了數據信息的透明度,促進了各部門的協作能力,有效地推動了監督評估工作的開展。建議在移民工作中推廣這樣的信息共享技術,提高各參建單位的協同管理能力,提升移民監督評估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實現移民監督評估工作的信息化是促進整個監督評估乃至移民工作高效精準科學開展的重要手段。
3結語
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工作隨著國家政策 的不斷完善已經取得很多成效,進一步加強對移民安置監督評估單位資質、人員資質的落實和管理,是實現整個市場更加有序合理運轉的前提。改變監督評估單位的合同關系中的弱勢地位,保護監督評估單位的合理利益,提高監督評估工作中的信息技術應用,都是全面提高監督評估工作質量,推進監督評估工作更好開展的重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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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囡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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